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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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我们都有一颗邪恶的心
如果恶之花曾盛开在你的生命,即使凋零,也会化为顽强的种子,深植于你灵魂中那些最腐朽的土壤里。有朝一日,它见风即长。又或者每个人的心底都有这样的花或种子。以上在《纳粹高徒》读后感受尤深。
在关于纳粹罪恶的小说中,《纳粹高徒》是个异类;在斯蒂芬•金自己的作品中,《纳粹高徒》也显得卓尔不群,即便还不能像《肖申克的救赎》那样令世人瞠目结舌——后者更像是斯蒂芬•金对自己“惊悚小说之王”称号的颠覆或反抗。
一个普通的夏日,独居老人杜山德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十三岁的男孩托德。然后一切因此改变了——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 托德是一个聪明、深沉、冷静的男孩,叛逆如激流般在血管里奔涌却不形于色。杜山德是当年纳粹集中营的党卫军头目——恶名昭著的杀人效率专家和血腥魔王,战后隐姓埋名于美国某个城市的郊外。研究二战尤其是德国纳粹史迹一直是托德的最大爱好,偶然发现杜山德这么一个活的纳粹分子,对他而言不啻一件上帝赐予的特别礼物——丝毫无关于惩治战犯。
在老少二人第一轮机锋彰显的较量之后,托德说,“我只不过想听听那些故事,如此而已,我真的只想听听故事。”杜山德困惑了。但不管怎样,在这个小男孩的威胁下,以一个亲历者的身份,他开始讲述
那些骇人听闻的罪恶往事。
如果说最初杜山德是被迫的,带着惊慌和担忧,那么从托德逼他穿上党卫军制服开始,他终于进入了属于自己的状态——刻意的形式感使埋藏于记忆深处的昔日情境得以完全重现,如同铁链穿过锁骨那样不可摆脱。进而那些邪恶的满足感也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种子已经发芽,如鬼魅疯长。恶之花怒放。
几年时间里,随着一次次的交谈与较量,托德从好奇到兴奋,到恐惧,再到失常;杜山德从惊慌到担忧,到满足,再到沉溺。新花唤醒了旧种,旧种诱发了新花——它们戴着同一顶帽子,名字叫恶。终于,一个老的杀人狂复苏了,一个小的杀人狂诞生了。杜山德和托德各自成为这个城市的流浪汉和酒鬼们的噩梦。这两人残杀那些流浪汉和酒鬼,比起屠夫杀掉一头猪还要面不改色。
邪恶在内心燃烧的焦灼感和满足感相互交织,令他们不能自拔。无论杜山德——旧种复苏之恶,还是托德——新花诞生之恶,都只有通过不停的杀戮才能获得内心暂时的变态性安宁。正常的理智和情感均已无以为继。恶已非形式或内容,恶即存在。 ……
无论对场面微妙气氛的控制,还是对角色心理冲突的刻画,以及对人物行为之合理变化的推进,斯蒂芬•金在《纳粹高徒》一书中所展示的功力丝毫不亚于那些对他蔑视有加的所谓主流作家。——向这位当世最成功的通俗小说大师致敬。
注:《纳粹高徒》是《肖申克的救赎》(四季奇谭)中的一篇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纳粹高徒
StephenKing是个伟大的作家,尽管有所谓的高雅作家认为他写的小说太通俗、不入流。
通俗就不能伟大?在漏鱼之网看来纯属谬论。《西游记》在它那个时代通俗吧,谁敢说它不是经典?
漏鱼之网以为,大凡抱这种思维的作家(且当他们是吧),要么是嫉StephenKing靠写作得来的财富,要么是嫉妒StephenKing源源不竭的写作才华。
《纳粹高徒》实际上是StephenKing的一个中篇小说集中的第二篇。 首篇相信大多数人和漏鱼之网一样,都是通过一部电影熟悉的,它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太NB了,它昭示了希望和失望,坚持和勇气,智慧和邪恶等等。
漏鱼之网强烈建议没有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博友,应该好好补上这一课,尽管它曾有一个如此之烂的中文译名——《刺激1995 昨晚,漏鱼之网躺在床上,读完了《纳粹高徒》下半部分,感觉故事很好,人物就像电影一样,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虽然我并没有看过据此改编的电影。
《纳粹高徒》中的那个美国男孩智商无疑是高的,但因为他的好奇心,他逐步被一个隐匿多年的纳粹战犯同化,这种同化更多的是从思维方式上。
漏鱼之网想,无论人们是否承认,每个人的思想总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周围人们的影响。所以,古时智者要隐居,就是尽可能地避免旁人的
思维在自己的脑袋里跑马。
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或是潜意识时,这个人就是凶险的、不可饶恕的。那个冷酷、聪明的老纳粹战犯如此,那个同样冷酷、聪明的纳粹高徒——美国男孩亦是如此。
嗜血者古今中外有很多,这并不奇怪,人有兽性,这种不受控制的兽性发挥到极致,那就是嗜血。在战争状态下,嗜血者尤其多,比如纳粹、鬼子、张献忠等。
问题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要有矫正、制衡的机制,以防止嗜血者滥杀无辜,这种机制首先应该包括四个字:开放、民主。 任何一个封闭的、专制的社会里,总会找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系统地对不同意见的人进行打击甚至毁灭,比如:黑暗中世纪里的教士们,前苏联的KGB们。
《纳粹高徒》里的那个男孩无疑是可悲的,因为他自己选择了一条通往毁灭之路,他毁灭了别人的生命,也毁灭了自己。
纳粹离我们太远,可是,另一个词——文革离我们却不太远,也许,我们需要反思点什么。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3:酷酷的老金
人民文学出版社二零零六年出版的这本《肖申克救赎》性价比不错,全书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共41万字,403页,标价29块。除去纸张有些盗版书的风格,其他都不错,字体大小适中,封面设计的很有味道。这本书大概是金最广为流传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代表作之一,篇中有三篇都被改编成了口碑不错的电影,特别是《肖申克的救赎》
曾被评为是电影史上最完美的电影。
老金的文字,经常带着黑色幽默与犀利冷淡,让我忍不住想到一个词儿,COOL。读小说最苦恼的事儿,大概是一路读过去近几十页,脑子里仍然没有对主人公有一个清晰明朗的印象,这种时候心里面会感觉很钝,烦躁,脑子里也是一片浆糊,不过,如果你碰巧手上捧着的是史蒂芬·金的书,就完全不会有此困扰了。在他的笔下创造出来的人物,各个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得到他们的存在。这种能力当然是无法不令人赞叹,《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的坚忍与对自由的坚持,在他笔下自然是越发的闪光。同样的,他在《纳粹高徒》中塑造出的两个恶魔,人性的极恶,也越发令人觉得恐怖惊悚、不寒而栗,从心里一直冷到骨髓里。
《肖申克的救赎》,已经读过一个星期,有些东西已经渐渐模糊,而有些则慢慢沉淀变的越发清晰。史蒂芬·金创造的安迪无疑是本书最大的光芒之所在,关于人性的令人无法不赞叹的光芒。大概再没有比监狱更直白的暗黑与肮脏了吧,特别是在人人都很自由的米国。安迪有无数个发疯的理由:妻子的背叛,冤屈的囹圄,“姐妹”的性侵犯,以及充斥在监狱的每一丝空气中的绝望,不过这些都没有击溃安迪。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他一直穿着一件隐形的外衣,叫自由。书里面有句话,安迪说的,印象非常深刻,“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永远不绝望,就算面对的是无尽的黑暗与冰冷,心中仍然对温暖心存无限向往。

令人印象深刻引人赞叹的当然还不止这些。犀利的老金,通过这个中篇小说想要诉说的远远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们要知足。残暴的监狱长哈力,在他眼中,装了水的玻璃杯永远有一半是空的,继承亲戚的三万五千美元,真是倒霉透了。普通的狱卒却有着像圣人般高尚的品德——“他们明白自己的生活虽然痛苦,却仍然比州政府付钱请他们看守的这群囚犯好得多。“这些狱卒能够把痛苦做个比较,其他人却不能,也不会这么做。”他告诉我们要警惕可怕的习惯。很多的犯人在出狱之后,会因为无法忍受外面的生活而重新犯罪,为了再进监狱,他们疯了吗?他们只是被习惯打败而已。雷德初获假释的时候,形容重获自由像自由落体,不是欣喜而是害怕。他连上厕所都没法适应。在监狱中,他每天整点过后二十五分钟上厕所,一旦错误时间,尿意就会消失。出狱之后,每当他想上厕所时,总有一股强大的冲动,想请求上司准许他上厕所。哦,多么可怕的习惯,人完全成了他的俘虏。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4:汲汲而生,汲汲而死

上官朝夕——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 每个人都可以是上帝,如果你觉得可以; 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奇迹,如果你觉得可以。
看完一遍《肖申克的救赎》,你会被其中的信念、智慧和友谊所征服;
看完十遍《肖申克的救赎》,你会被自由的阳光包围,像个巨人
一样。

《肖申克的救赎》是励志片,也是悬疑片。这个世界带有太多的偶尔和必然。当躯壳被无情的光阴消磨十年,当冤屈的泪水再也无法流出双眼,上帝不会怜悯你。惟有友情的温暖暂时拥抱着,亲情悲苦地离你而去。冷静的瑞德像是一本百科全书,记载着万能的知识和规律。他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而安迪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他们的年龄差距看来像一对父子,事实上是两个好兄弟。时间像图书馆中沉淀的尘埃一样纯粹,他们能改变什么?他们需要把自己当上帝。Getbusyliving,Orgetbusydying.汲汲而生,汲汲而死。显然,电影的戏剧性远远高于生活。可是我们愿意相信。

我很怀疑电视剧《越狱》编剧是否套用了它的一些情节。男主角安迪带给我们的震撼远不是情节那样得简单。是一种一丝不苟的构思和异想天开的超越。是不是在窘境中,人类才会看清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当深陷冰冷残酷的监狱中,自由原来是一种奢侈。可是有一天,当他们离开了监狱,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却发现社会也是一间无形的监狱。一切规则都是如此,我们可能顺从与它,却发现我们的心灵也藏着一间监狱。当所有一切美好的希冀都成为现实,也许,我们完全无需太多,只要活出自我。

theshawshank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赎》的英文名。让我们永
远记住这个名字。我们救赎自己,同样也是在救赎着别人。在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忘记了给自己留条后路。我们的自我是缺乏理性和盲目的,虽然我们也拥有着信念。多看看这部电影,每次都会带给我们力量。

电影的情节让我们拍案叫绝:

当莫扎特的《LeNozzediFigaro》在监狱的广场上响彻时,每个犯人都陶醉其中,忘却所有的恨和苦;一把锤子,凿出一堵墙,通向地下道,河流,天空的怀抱……如《圣经》中出“埃及记”一样,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在这里为安迪喜极而泣;而逃出监狱后的安迪在山头橡树下呼吸新鲜的空气,听着蝉鸣,青草坡上,阳光肆意……当瑞德出狱后坐在了往南方的车上,看着橡树下安迪写的信,一幅美丽的画面浮现在我们面前:湛蓝的海滩,太平洋的对岸,小小的船,潮来潮去……自由在这里获得了重生。

同样,台词让人热血沸腾:

Everyman"sgotabreakingpoint.

每个人的忍耐都会有限度的。


Hopeisagoodthing,mybethebestofthings,andnogoodthingseverydies. 希望是美好的事情,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

Somebirdsaren"tmeanttobecaged,that"sall.Theirfeathersarejusttoobright. 有的鸟毕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翼太光辉了!

Fearcanholdyouprisoner,hopecansetyoufree. 怯懦囚禁灵魂,希望还你自由。

Astrongmancansavehimself,agreatmancansaveanother.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有时候,一部好的电影,有以上的几句台词就够了。而当看完这部电影,你相信奇迹了么?

上官朝夕,厦门。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很久不写评论了,看了比较意外,说两
这本中篇集,足以灭掉一批瞧不起斯蒂芬·金的所谓纯文学作家。 我最喜欢第三篇:《尸体》。四个男孩徒步去看另一个男孩尸体的故事。这是一次苦难的朝圣,关于成长、死亡、命运……但是它,又仅
仅是一场童年记忆。它是斯蒂芬·金在成年之后,反复书写恐怖的驱动力。在金的所有作品中,这部小说的叙述最为饱满。它再次证实了我的一个看法:叙述的丰富,能够带来涵义的丰富,而不是相反。即:把故事真正说透了,所谓的主题啊、寓意啊,自个儿会呈现出来。最后,我对这个小说的唯一意见是:文中穿插了太多互文性的东西,那些小主人公成为作家后的作品,我怀疑是斯蒂芬金把早年的抽屉习作一股脑儿塞进来了。
除了《尸体》,我第二喜欢的,就是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语言很干净,主题相比《尸体》,显得明确而单纯。也许正因如此,才使它的传播更为广泛吧。一句话能说明白的小说,永远比一句话说不明白的小说,更容易家喻户晓。
第二篇《纳粹高徒》,探讨了人性恶,主题非常严肃,但手法还是类型写作。设置感太强,情节常被意图推着走。
最后一篇是唯一没被改编成电影的。它篇幅小,份量也相对弱。写法上有些古典,让人联想爱伦坡的调调。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四季奇谭》
论作品而言,绝对的经典,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本这样的书。 论本书而言,两点不喜欢,一是书的装帧,不够完美,当然只是对我而言的;二是书名,可
能为了多卖,很媚俗的把四季奇谭改成了肖申克的救赎,破坏了全书作品的整体性。没办法,中国的出版业就是这么商业,人民文学出版社也这样,可悲。

全书由四篇小说组成,以四季为命题,不是金惯常的恐怖作品,但却是他最花心力和最有意义的作品。
序言很棒,不是那种简单的作者介绍,通过对金的创作生涯的描述分析,反映出了通俗文学与传统严肃文学之间的鸿沟,以及像金这样的畅销作家的尴尬和苦恼。 春天的希望——《肖申克的救赎》
对于这个故事,相信大多数人都是通过电影知晓的。小说反尔那么的有名,在电影出来前。而且,我在看过后还是觉得电影更优秀些,因为电影中的安迪比之小说中的更有一种人性伟大的光辉,是种更为向上的东西,脱出了单纯对生存的追求。例如,电影中安迪把自己锁在广播室中放音乐的一段,在书中是没有的,虽然身陷牢笼,依然难忘音乐的美好,对艺术的追求,既是对自由的追求,有时这种渴望超出了我们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惧怕,这正是我们生之为人的骄傲和伟大。 小说中的安迪尽管还是坚韧而冷静,但却没有了电影中的理想化,句话说,小说中的安迪更真实,更像我们普通人,虽然还是那样的不同,但他只是一个人了,不在是那个令整个监狱都感到他的存在的人,只是有点特别而已。
电影中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鲜明而立体,给人印象深刻,但书中这些大部分都戏份不重。当然,雷德除外。这种以叙述口吻讲故事的小说,总是令我不忍释卷,我特别喜欢这种平缓悠长,娓娓道来的文笔。仿佛在看一本残旧的老日记,一切都那么真实,不在是作家编造的故事,而是就发生在某个地方的事情。

尽管我早已不止一次地看过电影了,但看到最后,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尤其是最后当雷德看安迪的信和最后的叙述,那最后的排比,实在是太棒了,那么自然平时,却又那样的鼓舞人心,读到这里,我总会感到拥有自由是多么美好而幸福的事,我甚至不需要其他,只要给我一个背包,一张单程车票,一个人踏上那未知的前途。我们是如此幸福,因为我们能自己行走,自己抉择,自由的呼吸,自由的歌唱,自由的自由着。这样的我们是不应该烦恼的,因为拥有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由,路就在脚下,无论平坦还是崎岖,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向生活的目标前进。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希望都是好东西,也许是最好的。 怀揣着希望上路,生活在脚下,梦想在前方。 夏日沉沦——《纳粹高徒》 人生如四季,人性亦如四季。
四季之于人来说,夏季似乎是最为幸福的季节,经过冬日的严寒,春天的过度,夏季是最让人放松而愉悦的季节。夏天似乎总充满了色彩,让人迷醉。正象我们的人生,风光绚烂。但阳光背后总有阴影,人性内里也有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虽然平时隐藏在我们各自的心中,不为人知,甚至不为我们自己所认识,这些东西从未从我们的心中消失,它们只是冬眠在深处,当时机来临,便悄悄的生根发芽,直到我们察觉,却已难以控制。
托德是一个学校,老师,家长眼里标准的乖孩子,成绩出色,聪明有礼。但在好孩子的外表下,托德心中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渴望,
当他初次敲响杜山德的房门时,也许只是受普通男孩都有的好奇心的驱使,但慢慢的一切都不在受托德的控制,一时的好奇唤醒了他心中的阴暗面,从此,托德不在是以前那个单纯快乐的男孩了,虽然表面上还是那个优秀的好学生,但内心的矛盾,痛苦和煎熬,让托德不堪承受。
杜山德表面是一个普通的独句居老人,平淡乏味的生活却随着一个男孩的到访而改变了。原来杜山德曾经是一个纳粹,是集中营里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但现在随着岁月的侵蚀,经历了颠沛流离的逃亡,他早已没有了昔日的狠辣和锐利,现在只是一个可怜的老酒鬼。托德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这个奇怪的男孩认出了这个曾经的杀人魔王,并以此相要挟,要杜山德讲述当年的往事。一开始杜山德感到恐惧而气愤,他恼怒于被这样的一个男孩随便的呼来呵去,但慢慢的杜山德 逐渐着迷于对往昔的回忆,那些集中营的日子,让杜山德的心中的邪恶再度复活了。
《纳粹高徒》,一开始我还对这个名字并不感冒,但看完之后,才感到这个名字的恰当。对于托德来说,无论心里承不承认,杜山德正是他心灵的导师,只不过是邪恶的导师。而托德之于杜山德,却是心中邪恶的唤醒者。托德恨杜山德,杜山德同样不喜欢托德,这是矛盾而奇妙的一对,他们改变了彼此的生活,彼此厌恶,却又互相依赖。 这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恐怖小说,但却比大多数的恐怖小说都阴暗,都令人惶惑。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对邪恶的好奇和浅浅的渴望,正象人类的原罪,不可根除,不能逃脱。但愿我们不会遇见杜山
德这样的老师。
人心中的邪恶,正像阴影下的垃圾,只等着潮湿夏日的到来,便开始腐烂发霉。
不在纯粹的秋天——《尸体》
很久没有这么细细地读书了,而斯蒂芬金的小说是要仔细的读,才能体会到那种感觉的,虽然这并不是一本恐怖小说,但字里行间的真诚,却是那些被人推崇的作品不能比拟的。
大家都把这篇小说看作金的自传,是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纪念。从其中却分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者说每个男孩1314岁时的影子。
我常觉得一个讲故事的人,首先,自己的心态应该是真诚的、坦率的。从这方面看,《尸体》比很多的此类小说都要出色得多。与那些看似童话般的童年故事相比,《尸体》要真实得多,也真诚得多。没有貌似甜蜜的回忆和阳光灿烂的日子。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要灰色得多。破败的小镇,不和谐的家庭,几个不算那么铁的朋友。有时我想这才是我们曾经真实的生活。而不是长大后那些偶尔泛起的关于童年的梦境。当我们长大后,当年的往事总会不自觉的被我们镀上一层金色,讲给别人,也讲给自己听,就像秋日午后照在落叶上的那层阳光,灿烂而又迷乱,全然忘记它们也不过只是普通的枯叶,平淡无奇。 《尸体》是我看过的最真切的关于往事的小说。往事并不都那么美好甜蜜或不堪回首。它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有什么改变,像我们正经历的生活一样,只是一切都已陈旧遥远了。只是它已过去了,也许这才是
它值得我们记住的原因,它毕竟是属于我们一个人的生活,金色的,黑色的,灰色的都是我们自己的。
我是怀着激动而感慨的心情看完小说的后半部分的,这种感觉就像聊天中,有人突然说出了你一直想说,却忘了怎么表达的意思。金准确地抓住了这种感觉,以至我觉得小说中就是我的故事,同样是一个半封闭的小镇,同样几个当时天天混在一起,现在却不再合拍的朋友,同样无聊,没有目标的少年生活。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幸运的,最终他找到了自己要的生活,而我似乎还迷失在少年时的森林中,找不到出口。
本质上来说,我现在的生活与当年没什么两样,也许是因为从没经历过那样的一次旅程。寻找尸体的旅程,也是几个少年成长的旅程,经历了这个不在纯粹的秋天后,他们真正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生活,或沉沦,或奋进。那建立在少年懵懂基础上的友谊也不可避免的不在存在了。
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也是分别的季节,曾经青涩,紧拥在一起的果实,已经成熟,注定要从树上脱落,各自奔向自己的前途。
秋天的记忆值得珍藏,却不必留恋,也不须感伤,因为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成长。
暮冬重生——《呼吸呼吸》
就故事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特色,之所以吸引我读下去是斯蒂芬金独特的写作技巧。这种平淡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在我刚开始读金的作品时,很不适应,虽然没有一句废话,却使得节奏变慢了,让人总有些
受不了。但也许这正是金的高明之处,平淡中蕴涵着勾人的力量,仔细读来,让人一步步进入金描绘的情境中,进入到人物的内心中,和他共同感受和体味所经历的一切,感主人公之所感,不正是恐怖小说希望读者能体会的最高境界吗。
而这篇故事并不是金赖以成名的恐怖作品,虽然是《四季奇谭》中最接近恐怖小说的,却不是给人以惊恐的体验,而是平淡之中让人感动的生机勃勃的力量。
冬日是万物具寂的时间,象征着死亡和消沉。正如主人公的生活,暮气沉沉,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是时间的流逝,没有其他。直到他加入那个神秘的俱乐部,生活中终于有了一丝的乐趣,虽谈不上令人兴奋,却也有趣。另外,还夹杂着些许的神秘。那栋古老的建筑和古怪优雅的老仆似乎总是伫立在远远的雾中,让人心中有莫可名状的好奇,不住要接近,但又总不能触及它的实质。一切在阴雪暮冬的季节。 金讲的却不是主人公的故事。俱乐部有一个传统,每到圣诞节的时候都要有一个人来讲一个离奇的故事,这似乎是这个神秘的小团体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刻,每个人都盼望着,而这次的故事,才是小说真正要讲给读者的。我不知道金用这样的结构用意何在,是小说中的故事切合主人公当时的环境和心态?还是为了让读者更好的融入其中,不自主的进入这个神秘的聚会,以更好的接受这个故事?似乎不是这些。 这是一个母亲在意外死亡后,仍顽强地产下婴儿的故事。同样发生在一个冬夜,重点却不是死亡,而是生命的顽强和力量,在严酷环境下的奋进和重生。在故事中,我体会到的是一种平静中的震撼,像湖面
下的暗涌,平静的外表下蕴涵着惊人的力量。
这也正切合了小说的标题,“呼吸,呼吸”。正是一种对生的渴望和执着。是无望环境下的希望,冬夜里的萤火。从不放弃对生的追求,正是生命最伟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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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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