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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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车险新规
去年银行要收卡费,招来骂声一片,卡费还是要收;这次“人保”推出新规,又是一片骂声,看样子“人保”也不怕骂的。说不定“人保”早有挨骂的心理准备了呢!
本周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车损险新条款,引入500元绝对免赔额概念,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不少老百姓义愤填膺,口诛笔伐,强烈抨击人保推出的该条款为“霸王条款”,是变相涨价。不少专家也出来纷纷指责;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高机构的中消协,对其也似乎颇为不满。
老百姓的强烈反响,大多是指“人保”一厢情愿地要多收钱少赔钱,不顾车主的利益,你“涨价”且“变相”,政府就该管管了。
--老百姓说不出个道道,给人的感觉是义愤多于理性,气昏了。专家总该“指责”得“专业”些了吧?没有!专家总说,你要收钱,你要出新规,怎么不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单方面设置500元免赔规定,不符合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怎么能单方面说变就变了呢?--要说听听老百姓意见(专业术语叫“听证”,那“人保”就甭闹什么新款了,哪个老百姓欢喜保险公司多收钱少赔钱的?“人保”吃饱了撑的,好处没有,还要让“听证”听来一堆麻烦?至于一方的合同要求另一方不能接受,是否就是不公平,好像很难说。
中消协颇为不满的原因是什么?中消协说,“人保”不应将亏损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中消协反对“涨价和任何的变相涨价”。--说转嫁总是有点勉强。你要嫁给我,我可以拒绝的,“人保”的亏损,消费者可以扔到垃圾桶去;说涨价,不是涨就是不好,跌就是好的,涨要涨得合理,“人保”光明正大地推出,好像没有变相之嫌。对“人保”推出的车损险新条款,我希望大家不要“呸”一声就完了。“呸”完之后想一想,兴许你的气能稍稍平一点。
其实,“人保”这一回倒是蛮坦坦荡荡、有一说一的。“人保”说,他
们推出新规,就是为了减少理赔处理的成本费用,降低保险公司的亏损风险;也为了驾驶员谨慎驾驶,减少心理风险的发生。
从原因上“人保”说得已经够明白了。我不妨把他们的话再翻成大白话———我是一家企业,企业不为赚钱为什么?企业是有经营风险的,新规可以让我们尽量不赔或者少赔,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我还是为司机着想呢,我一个500元以下不赔,司机再不可能不小心谨慎点了。
“人保”也考虑到客户希望500元以下也能赔的需求,不过,客户必须投另外的保险项目。“人保”明确地把自己定位为企业,要赚钱也就没有什么必要羞羞答答的了。倒是我们的一些同志,大概还有着这样的念头:保险公司是国家的,国家就应把老百姓放在首位,怎么能不顾老百姓的利益乱收钱多收钱呢?
国家是国家,国家的企业是国家的企业,别把两者混起来。国家的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不供应大锅饭,它同样需要挣钱。
从道理上来说,“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