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空气净化器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9-06-03 23:38:00

共享空气净化器合作协议书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武汉沃霖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三路香江家居A50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开展共享空气净化器合作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在位于 的甲方下列地址内摆放的共享空气净化器(下称终端),最终数量以乙方实际摆放运行的设备数量为准,提供自助式服务。终端设备及摆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2、乙方对终端享有所有权,甲方确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终端侵吞、出借、转租、出售或挪作他用。

3、乙方负责终端的运营及售后服务工作,包括终端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以及滤芯的更换,并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和升级服务,同时处理由于终端引起的客户投诉等问题,确保终端在正常状态下运行。用户通过自助方式扫码支付,并享受洁净空气,甲方应协助乙方提醒用户文明支付,支付后再享用。

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终端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确保提供的设备不存在安全问题,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终端运送至本合同甲方指定地址,进行安装调试至可提供服务状态。甲方同意为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的设备安装调试、滤芯跟换、维修维护等提供必要的通行、通电等便利。设备安装、拆卸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同意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活动通知和公告,甲方承诺对乙方的终端不做遮挡、覆盖或者设置其他可能限制终端正常工作的任何障碍,保证终端正常运行。

7、甲方如确因经营需要对终端的安装位置调整、进行其他使用规划或拆除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撤回已安装的终端,或经双方协商后改变终端的布放位置。乙方撤回终端设备,即视为甲乙双方已协商解除本协议。

8、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终端的外观及安全由甲方负责,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终端出现故障、损失或丢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追究第三方的责任。非因甲方原因,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终端出现故障、损失、乙方维护维修不当、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终端发生损失或造成第三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管理不当导致乙方终端损失、丢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终端运行所需电源及其他基础设施支持,以保证终端能够正常运行。如因临时断电或其他原因导致终端无法正常运行的,甲方同意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10、甲方协助乙方对终端进行日常管理,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滤芯跟换工作。

11、如因甲方经营需要、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甲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相关费用结算至乙方撤回终端之日。

12、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协议到期而终止的,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终端拆除,并负责恢复终端投放场地至正常使用状态。

13、除本协议另由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如违约方超过30日仍未改正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同意每月按照在甲方场地内投放的终端的月度销售额的 %向甲方支付费用。销售额按自然月统计,协议生效后首月和最后一个月的销售额按该月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应在当月10日前提供上月销售数据给甲方,甲方在3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为确认,并在确认后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乙方;甲方对销售数据如有异议,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核查,核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乙方提供的最终销售数据未结算依据。

乙方在当月15日及之前收到甲方合格发票的,于当月2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

乙方在当月15日之后收到甲方合格发票的,于下月2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乙方应将上述费用支付至甲方的如下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15、本协议合作期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有效期届满前30日,如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终止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期一年,且以此类推延续,延续次数不限。

16、合作期间,如终端使用率低于10/月,乙方有权撤回在甲方场地投放的终端设备,并提前终止本协议。

17、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18、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文)

甲方: 乙方:武汉沃霖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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