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19:26:06
发布时间:2018-06-30 19:26:06
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员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告知书
编号:01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之规定,鉴于你于年月日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于000月日已经批准你的辞职,离职前我公司将安排你到指定医院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你检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同时你有义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参加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word/media/image1.gif
自本告知书之日起一星期内,如你未在月日前按照公司要求参加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将视为你放弃离岗职业体检,并视为你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未受到任何职业伤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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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
编号:01
本人已收到广州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出的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告知书,将按告知书的要求配合帕卡安委办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离岗体检。
签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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