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在我心中》征文(2)

发布时间:2018-08-01 12:00:39

法制心中征文

单位:荥阳市崔庙镇实验小学

作者:卢佳琪

辅导教师:卢金峰

联系电话:139********

法制在我心中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规章制度、纪律一样,都在规范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别人欠你的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还,吃到有毒不合格的食品没人管……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的安定。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法律意识牢牢植根于我们心中!

四三班 卢佳琪

2016-11-23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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