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注册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07 15:17:08

江门市注册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试行)

一、权限设置

1、市义工联主席会议为“注册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的领导机构,市义工联秘书处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规划、指导、保密和监督工作市义工联直属服务总队为协管部门,并设立“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2、管理系统的注册机构为机构图中“秘书处”以下的各级义工组织(不含“秘书处”),包括市义工联各一级分会、各(直属)服务总队和各社区服务站(暂未将四市义工联列入系统管理)。所有注册机构新建须经图中显示的上一级机构授权。

3、日常管理中,对于需要审核的事项,各级组织机构须向上一级组织提出申请,并负责对下一级义工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事项包括:个人会员注册申请、义工服务队伍、义工服务站等建立申请、求助申请、义工服务活动开展申请和义工培训申请等。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审核、审批和呈报一般不能越级或跨级进行。

4、各注册机构有权管理机构图中各自分录以下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信息。

二、系统管理

1、管理系统认定的义工服务时间,是我市义工服务评选表彰的基本依据。

2、注册机构通过管理系统对注册义工的服务时间进行认定,对注册义工实行星级认证制度。

3、各注册机构必须指定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组织的信息系统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系统管理员也严格按照《江门市注册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工作细则》(另行制定)开展工作,其任命或更换,须报经上一级注册机构备案。

三、会员注册审核

1、团体会员(义工服务队)或个人会员登陆江门义工网,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和服务意向进行网络注册,注册时必须选择一个注册机构,由所选的注册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系统注册编号,其中个人会员身份证号将作为注册义工的唯一识别标识。

2、会员注册审核工作,由受理机构负责。

3、团体会员(义工服务队)在批准成立后的一周内,须组织会员全部在网上注册登记。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对系统中已注册义工进行招募发动或组织。

四、活动实施

1、各级义工组织在开展服务活动前需通过网上申报或填写《活动申请表》(另行印发),并提交上一级义工组织备案。

2、活动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经上一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公开招募义工或协调其他义工组织参与活动。包括:将产生活动经费,并需上一级报销的;活动涉及筹款、义卖、与商家合作等方式;活动参与人数达到15人或以上。

3、活动组织者(组长)要对报名参与服务活动的义工进行资格确认,具备参与服务条件者方可参与活动。

4、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组长)需向上一级义工组织提交活动开展基本情况,并为参与活动义工申报实际服务时数。

5、上一级义工组织管理员对参与活动义工的服务时数进行审核,最终确认所有参与活动义工的服务时数。

江门市注册义工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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