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基本状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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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专用纸
基本状况描述
大庙飞来殿,位于峨眉山市城北2.5公里的飞来岗上(绥山镇大庙村)。现存有宋至清木构建筑,建筑面积2119.6平方米,占地面积19432.18平方米。“大庙飞来殿”古建筑群有殿堂五重,由山门、游人中心、观音殿、九蟒殿、香殿、飞来殿组成,从低到高,依山而建。寺庙坐西朝东,背负峨山群峰,岗前双溪环抱,萦青缭白,气势雄伟。
山门:座西朝东,木结构重檐庑殿式屋顶,穿斗式梁架,3穿用5柱。面阔519.5米,进深46.5米,通高704米。素面台基高2.55米,垂带式踏道17级。有清道光十四年1834题记。
游人中心:座南朝北,为单体木结构单檐歇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八架椽屋前后乳栿剳牵用4柱,两山面用分心柱,殿内不用。四周檐下不施斗拱。当心间正中施用了贯通整个梁架的大叉手。两山面采用了类似托脚的构件。面阔39.4米,进深410.1米,通高7.5米,素面台基高0.2米。
观音殿:座西朝东,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山面为穿斗式梁架,5穿用6柱,明间为抬梁式梁架11步架用5柱。面阔521.5米,进深511.4米,通高7.4米,素面台基高0.2米。梁上有清同治三年(1864)题记。
九蟒殿:座西朝东,为单体木结构单檐歇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八架椽屋用三柱。檐下施斗拱24朵。面阔312.25米,进深26.25米,通高6.8米,素面台基高1.2米,垂带式踏道13级。有明崇祯五年(1632)重建题记。
香殿:座西朝东,为单体木结构单檐歇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四架椽屋两山面用分心柱,殿内不用。面阔312.8米,进深26.2米,通高8.2米。前檐斗拱9朵,为双抄不施昂,重拱五铺作并计心造。第二跳华拱刻成龙头和鹰头。后檐斗拱与山面斗拱15朵,均为双抄不施昂重拱五铺作并计心造。梁上有元至治二年(1322)题记。
飞来殿:坐西向东,单檐歇山式木构,琉璃屋面,抬梁式梁架,八架椽屋前后乳柎剳牵用五柱,柱子平面布局为减柱造和移柱造,面阔三间18.2米,内柱为五间,进深四间13.3米,通高13.15米。前檐斗拱12朵,为六铺作双抄单下昂,重拱计心造,昂尖上卷成象鼻式,第二跳华拱刻龙头置于昂下,后檐与山面斗拱26朵,为六铺作单抄双下昂。殿前月台阔19.5米,10.5米,高1.5米,垂带式踏道10级。两条金身泥胎蟠龙盘旋于前檐柱子上,塑造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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栩栩如生。整个建筑,造形雄伟,风格独特,是研究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珍贵实物依据,实属我国西南地区之少见。
1997年将峨眉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坡寺大殿”搬迁至大庙飞来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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