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7-06 21:20:36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死者直系亲属)

  身份证号码:

  乙方父亲(死者)

  (身份证号码 )

  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甲方,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下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双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确认:

  1、死者发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亦非工作原因,属于非因工死亡;

  2、甲方在事发第一时间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抢救费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费 余元;

  3、乙方属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资、福利已经发放完毕。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担的款项)人民币_____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收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转账: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则乙方应当从已收补偿款中依法分配给权利主张者,确保其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退还补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对本协议事项内容保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xxx

乙方(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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