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考点(10):宪法 解析

发布时间:2016-07-06 16:42:45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考点(10):宪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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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考点:常识判断-法律-宪法

  1、正确答案是 A

  【来源】浙江2009

  【解析】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法的效力层次为:最高层次,宪法;第一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第二层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第三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第四层次,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本题选A

  【拓展】

  《立法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法规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条 【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七十一条 【部门规章制定权】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2、正确答案是 D

  【来源】天津2013

  【解析】

  根本原因是指本质,我国民主是对人民内部矛盾实行民主解决,集中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我国民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故选D

  【拓展】

  真正民主政治,是指大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的政治制度。中国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保证和维护最广大人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政治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

  3、正确答案是 D

  【来源】河北2009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拓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4、正确答案是 D

  【来源】河北2012

  【解析】

  本题考查时政。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吴邦国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因此,本题答案为D

  【拓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5、正确答案是 A

  【来源】广东2014

  【解析】

  国家的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属于最低一级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的司法机关为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仅指法院,广义还包括检察院。故答案选A。

  6、正确答案是 A

  【来源】河北2008

  【解析】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只有A项不正确。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拓展】

  《宪法》第十二条 【公共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7、正确答案是 C

  【来源】国家2006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所以综上所述,全国人大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能是撤销不能改变,所以答案选择C。

  8、正确答案是 D

  【来源】广西2006

  【解析】

  "千钧一发"是指千钧的重量系在一根头发上,比喻极其危险。发的含义是"头发"。故D项正确

  9、正确答案是 D

  【来源】湖北(B卷)2008

  【解析】

  我国的平等选举权原则主要含义有二:一是社会公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没有任何歧视性的资格限制;二是"一人一票","一票一值",每个选民在选举中的投票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力完全相同,每一选民只有一张选票,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我国《选举法》第4条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即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故选D

  【拓展】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需要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以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10、正确答案是 D

  【来源】广东2014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故答案选D。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每日一考点(10):宪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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