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联盟规章制度精选
发布时间:20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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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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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材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联盟人员规章制度》
设立:会长一名, 轮值会长两名(轮值会长由各老总轮流担任, 任期为一个月)。 轮值会长职责:
负责配合会长日常工作, 检查督促扫楼人员工作及样板间突发事件处理。如相关人员出现以下违规现象, 由轮值会长监督处罚, 处罚款上缴, 3日内未能上缴罚款, 由轮值会长自付。
日常管理制度如下:
1每个要求标配一个长期人员, 如果某些品牌人员配置不够, 则每日每缺一人扣除该品牌现金50元, 而提供人员超过标配两人的品牌, 每日每多一人则奖励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2每天样板间值班品牌人员负责召开早晚会, 迟到者一律每人每次罚款50元, 擅自旷工半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3联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如有需要经会长与轮值会长商议可加开临时会议。任何品牌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 迟到一次罚款100元, 缺席一次罚款200元。 4各联盟品牌每一个团队成员必须本着团结一致、保守秘密、真诚合作、相互信任、统一推介为原则, 如发现团队成员违反以上原则, 或有不利于各品牌利益的言论, 一律处200元每次进行处罚, 并在月度会议上通报, 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第 1 页 /共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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