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道尊严与当代师德的公正性原则

发布时间:2019-09-21 15:27:15

师道尊严与当代师德的公正性原则

一、师道尊严

师道尊严最早出自《礼记学记》 ,“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 面,所以尊师也”。本义指只有当师受到尊敬,他所传授的道理、知识、技能才能得到尊重。后来多指为师之道尊贵、庄严。传统意义下的 “师道尊 严”可以理解为道尊、自尊和他尊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尊重知识,第二个层面就是教师通过广博的学识和丰富的涵养使自己尊贵 第三个层面是其他社会成员自发或在其他礼仪规范的约束下表现为尊敬教师。

二、师德的公正性原则

公正是人类社会基本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在教育领域内的扩展和延伸。教育公正又可以在教育系统外部和教育系统内部两个范畴来讨论。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主要体现为教育制度层面的公正,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主要体现为师生交往实践上的公正。教师职业道德的公正性原则,要求教师要坚持对学生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也被称为教育公正的平等性原则。教师公正是教育公正的核心,其本质上是一种教师个体的公正观。教师公正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中对待不同利益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公平和正义。其主要内容包括:反身性公正、同侪性公正和对象性公正。这些公正性原则都不是抽象的,都有具体的表现形式。例如,对象性公正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性别、年龄、出身、智力、个性、相貌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做标准。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公正原则,就是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公正观,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观念,在教育教学目的的制定、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设计、教育教学过程的实施以及教育教学评价的进行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中,自觉贯彻教育公正的原则,自觉培养自己的公正品质,以自己的公正品质,培养和造就学生的公正品质,已达到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二者的关系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可见,在我国教育的初期就很重视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这句话的大意是,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该古训尤其适用于教师这个角色。因此教师应秉承一个永远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职业生活中要秉公办事,客观评价, 奖罚分明;要正直做人,正派处事,公平、合理地处理各种关系。子曰:“有教无类”也是公平性原则的体现。即不能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对待所有学生要一视同仁。可见,我国自古以来都是公正性原则与师道尊严是共同提倡的,而公平性原则是师道尊严的最基本的条件,即师者秉承公正性原则,才可以更好的获得尊敬。

一方面,在当代社会“师道尊严”也不能完全摒弃,其包含的尊师重道的风气不可摒弃,其包含的教师以公正严明的作风来博得尊重的要求也不可摒弃。另一方面,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教育民主的理念,破除传统的“师尊生卑”的思想,力图建立公正、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不但要努力增加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视野的宽度,还应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增强观察、处理问题的能力,要善于修正自己的错误,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要认识自我并超越自我。如果能够真正身体力行的诠释好现代师德的公正性原则,那么目前不乐观“师道尊严”现状将得到改善,则重拾师道之尊严,指日可待也

师道尊严与当代师德的公正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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