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法律保护问题
发布时间:2015-01-28 15:49:46
发布时间:2015-01-28 15:49:46
浅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法律保护问题
[摘 要]大学毕业生都要经过毕业实习的考验方能顺利离校,步入社会,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近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发生,却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救济。文章将通过相关数据揭示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分析原因,并从实习生主体资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补充、学校和实习单位职责分配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以求在劳动法层面上使实习生相关劳动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劳动权益;法律保护;劳动法层面
近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屡见报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日说法》曾道的“李淑汞中毒案”,法制周报曾刊载的“邓振国与北京三一重工案”,都是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典型案例,但是由于实习生并未获得劳动者主体资格,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而专门关于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又甚少且缺乏执行力。鉴于此,将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提到劳动法层面迫在眉睫。
一、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
(一)劳动报酬过低,实习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
在此,笔者想引用2012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所做的一组调查数据。根据其问卷调查显示——“实习生工资在500元/月以下的占到47%,500~1000元/月占33%,1000~2000元/月所占比例为17%,而2000元/月的仅占3%……劳动报酬在1000~2000元/月的被调查者工作时间在8~12小时。而劳动报酬在2000元/月以上的被调查者全部的工作时间在每日12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5小时,相对来说,实习生的报酬普遍比较低,而且访谈时许多人是零报酬。”①由此可见,实习单位往往以实习之名把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长时间顶岗工作却报酬甚少。更严重的是,某些学校无视教育部有关规定,假借“校企双赢”、“工学结合”模式,以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为名给用工企业输送实习生以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