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奖惩措施

发布时间:2019-09-17 09:25:29

茅栗镇中心学校关于全镇中小学学校工作绩效奖惩方案

(讨论稿)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镇的办学水平,经中心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就我镇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目标管理,向管理要质量。

1、中心学校每学期坚持对各中小学的学校管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常规管理和绩效两个部分,具体考核细则另行下发。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绩效津贴发放的依据,全镇11间中小学校分三个等次发放,具体如下:一等奖2名,发放标准为校长和支书按170元,副校长和主任领导为140元;二等奖4名,发放标准为校长和支书为140元,副校长和主任领导为110元;三等奖5名,发放标准为校长和支书为110元,副校长和主任领导为80元。

2、继续实行行教师工作量化积分制度。各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操作性强、实用性好、较为完善的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积分方案。按月根据积分方案,对每位教师的工作量以及当月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积分,并按月公布,然后在期终再将每位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与平时每月的工作积分结合起来得出每位教师的综合积分。学校将教师所得的综合积分作为分配教师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晋级和教师评聘以及教师分流的主要依据,从而达到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

二、加强过程督导,突出毕业班工作,落实奖惩制度。

1、推进学科或年级过程检测工作,实行一定的经济奖惩制度,具体方案临时拟定。

2、实行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小学:单科全镇前三名,分别奖300元、200元和100元。单科全镇后3名的,惩50元、100元和150元。

初中:单科全镇前两名的奖300元和200元;单科全镇倒数第1 名的惩200元。

所有奖励经费由中心学校在全镇生均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惩罚的经费由中心学校从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作为学校领导绩效津贴的镇级统筹经费。

3、继续推行毕业班学生升学奖励制度.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初中:凡在中考中升入县一中奖500元/生;升入县一中名额超过20人的,按1000元/生计算奖金。

(2)、小学:按会考成绩奖励:凡在会考中达240分以上的,按100元/生奖励学校。

3)、春季学期的毕业班成绩执行了上述两条后不再执行第二大点的第2条。

注;请各校在510日前将讨论结果反馈到中心学校王云林处。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

学校工作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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