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1 20:38:12

都江堰市XXXX镇公立卫生院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努力为病员提供一个舒心、温馨、放心的就医环境,根据《四川省医院评审标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加分内容:

第一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排忧解难,积极抢救病人做出突出成绩,被院和上级部门及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加38分(被院内表扬加3分,上级部门表扬加6分,新闻媒体表扬加8

第二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态度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及时发现和防止医疗差错或事故苗头,为医疗安全做出贡献者,每件次加10分。

第三条拒收礼、拒吃请、拒收“红包”、主动上缴“红包”、廉洁行医,收受患者赠送锦旗或感谢信,每件次加10分。

第四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被病人、家属误解,受到委屈后,仍能主动解除病人的思想障碍,并积极做好医疗、护理工作,每次加5分。

第五条经考核,病人满意率大于90%以上时,每上升1%加1分。

第六条积极主动承担起上级交办的各种公益性、突发性卫生工作的科室或个人,视工作完成情况加5—10分。

二、扣分内容:

第一条上班时间未穿工作服或身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每人次扣1分。

第二条在医疗工作中语言不文明,不使用“规范性文明用语”者,每人次扣3分。

第三条不坚持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互相扯皮拖延治疗,造成不良反映者,每人次扣3分;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第四条在医疗服务中,冷落、顶撞、训斥病人者,每人次扣5分。

第五条在医疗中,与病人、陪伴床或同事发生吵架、骂架、打架者,每人次扣2分,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第六条搭车开药,开具假证明、假诊断、假发票、假报告等,造成不良反映者,每人次扣2分,并责令责任人退出所开的药品费用,情况严重者追究纪律处分。

第七条在工作中收受当事人及家属“红包”、礼品及吃请者,除将钱物如数退还当事人外,每人次扣5分,并对当事人处以三倍以上罚款,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资格,视情节轻重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条利用职务之便,暗示、索要钱物者,每人次扣5分,并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九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住院、手术等,发现一例扣当事人每人次扣5分,并追究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医务科同意,未办理有关手续外出会诊、手术等,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概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

第十一条科室月内有迟到、早退(根据人事科考勤结果)、酒后上岗、脱岗、吃零食、打牌、带小孩、玩电脑游戏等一人次者,每人次扣科室3分。

第十二条准时参加院内召开的各种会议,迟到一人次扣2,缺一人次扣1分。

第十三条要求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在科内进行传达的会议,未进行传达的,扣科室负责人3分。

第十四条全院各级各类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完成医院的各种指令性任务和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未完成或未到者,扣当事人5分。

第十五条医院总值班及行政后勤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解决科室反映的问题,扣发当事人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扣当事人5分。

第十六条在院内制造矛盾,挑动是非,造成科室之间、职工之间不团结,影响医院形象的,扣发当事人3分。

第十七条不允许讲人情漏收费,减少医院收入。若双方都是医院职工,按价格双方各出一半;若一方是院职工,则赔偿全部费用,并扣科室5分。

第十八条每月对各临床科室进行病人及家属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不到90%的,每下降1%扣1分。

第十九条因服务态度问题,被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点名批评者,每起扣5分。

第二十条对本科室发生的医德医风问题护短、隐瞒不报或不积极主动处理者,扣5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责任心的欠缺,而导致医疗纠纷、事故者,扣当事科室10分,当事人5人,情况严重者加倍扣分。

第二十二条上班时间在值班室、科室内睡觉,影响医院形象者,每人次扣3分。

第二十三条不尊重病人(人格、权利等),每人次扣3分。

本考核办法从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各科室每月的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之一。本办法由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0一一一月

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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