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2 02:02:47

浅谈公安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立警为公,热法为民,服务群众,清正廉洁,惩恶扬善,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公安机关的基层所队又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公安工作来说,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同样也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加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我们公安机关完成好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三大历史使命和政治社会责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新形势、新时期下由于党内腐败现象不断滋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因此,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表现也尤为重要。就公安基层所队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和蔓延,也给公安工作带来诸多影响。公安基层所队腐败问题现状主要有:一是领导职务上腐败。这主要表现在公安基层所队领导上,有的利用行政职权涉足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干一些百姓不能干自身违法乱纪事情,充当保护伞;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索取钱物;有的违反“五条禁令”,用公款大吃大喝,酒后驾车伤害无辜。二是民警执法上腐败。这主要表现在基层民警上,有的民警不认真工作,而是整天跑关系买官要官;有的执法犯法,参与黑社会黑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的不按法律程序办案,刑讯逼供,伤害无辜;有的利用法律敲诈财物。三是单位财物腐败。有的由于公安基层所队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下达“罚款指标”,利用法律搞创收,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有的违反“收支两条线”制度,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公安基层所队存在这些腐败问题,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信誉,拉大了警民之间关系,引起了人民群众极大不满。

公安基层所队之所以存在这些腐败现象,原因有四:一是缺乏对公安基层民警思想腐败的教育。“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思想腐败是根源,是造成腐败的根基,然而对公安基层民警思想教育,总是认为不如工作重要,存在着“重工作,轻教育”思想观念;二是缺乏对公安基层领导监督机制。强调“一把手”,忽视“集体领导”,搞“一言堂”,忘“集体合议”,形成了行政审批、人事任用、资金支配“一把手”自己说了算,监督不利或没人监督;三是缺乏执法为民意识。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老观念,特权思想较严重,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宗旨观念淡薄;四是缺乏对公安基层所队经费保障,保障机制不健全。公安经费保障问题制约是公安基层所队产生腐败重要原因之一,造成公安利用法律搞创收,下罚款指标,从而使基层民警“打法律擦边球”,甚至严重违法乱纪,损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如有不及时解决这些腐败问题,势必给我们公安工作带来负面作用,同时这些腐败现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失去了人民群众支持,那就无法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公安机关的“三大历史使命和政治社会责任”。

因此,在新形势新时期下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根本上抓起,笔者认为主要有抓好“四个强化一个建设”:

一、强化公安基层民警的思想教育

现阶段公安基层所队腐败的滋长蔓延,根源之一在于公安基层民警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我们首先要加强公安基层民警的政治理论素养教育,就是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来武装我们的思想,使公安基层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经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其次要坚定公安基层民警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宗旨观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以权谋私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再次培养公安基层领导和民警要有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的思想观念,要深知参加革命是为什么?在领导岗位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该留点什么?随时随地都能严于律己,慎于小节,管住自己。不要因小失大,因为自己一时而失去一世,从而失去家庭,失去社会。

二、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现阶段,在我们公安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大,存在着公安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是一个形式上存在,没有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只强调公安行政工作,没有组织好党员进行学习,没有发挥好公安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真正调动党员积极性和模范带头,“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没有落实,从而淡化了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因此,我们公安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组织、教育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清正廉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强化对公安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监督机制

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掌握着公安基层所队的“一把手”,由谁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更缺乏经常有效的具体监督措施,导致对他们的监督“失控”,违法违纪的比例上升。针对这些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等,强化基层党组织内部的监督和上级党委纪检的监督。二是我们的公安工作要始终不渝接受各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来保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案的法律依据、法律程序和处理结果,改变过去的“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让老百姓看在眼里,心里明白,时时刻刻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和大力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我们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度,把公安内部的纪检、法制、督察、政工、审计、信访等监督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特别是警务督察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勤、行政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严警纪,维警权,同时也要发挥好“110”警务监督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我们公安机关的形象和荣誉,保障我们公安机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建立以“iso政府机关认证标准”为主体管理体系

要吸取国外政府在管理体系上好经验和作法,把公安基层所队管理以iso认证标准来程序化,防止管理上漏洞而出现腐败问题,把公安基层领导管理、民警执法,财物管理程序化、标准化、正规化,建立行之效监督管理体系,使公安基层所队从每一个环节进行规范序列,公开透明,从而达到我们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用较好的机制来把我们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上一新的台阶,让人民群众满意。

浅谈公安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工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