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引进落户迁移户口流程汇总-160510

发布时间:2016-08-25 08:40:17

一.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参考:http://www.wxldl.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794478

PS:以下是通过人才引进迁入户口办法搜集及总结,另户口转移办法还有房产满年限和面积迁入,婚迁(根据政策2017年后可能调整为仅有积分入户)

申报对象:依法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苏州市人才引进条件(条件如下)、已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手续的在职人员。条件如下标注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二.申报材料中的第10项

5)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苏府[2007]124号文件规定(1)至(3类引进人才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申报材料:

1. 拟调人员的人事档案。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证明》。

5. 婚姻证明材料:

   1)未婚人员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2)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相关法定证件。

6. 生育证明材料(迁移户口中有已婚育龄妇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

7.《三个月以上苏州市区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8.符合随迁的还须需提供的材料:

       ①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籍证明》和失业证明 (户籍地)。配偶随迁的,提供随迁声明,其工作单位盖章核实。

       ②十八周岁以下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子女《户籍证明》。

       ③待业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待业证明(户籍地)

9. 属夫妻分居调动的,还需要提供:

   1)《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口则提供集体户口登记卡片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3)配偶所在的工作单位的证明。

10. 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亲《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1. 属引进的特聘对象,还需提供特聘期材料:

1)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特聘同时段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3)特聘同时段缴纳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4)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本市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则提供集体户口登记卡片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办理程序:

1.调入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进行调函调档。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人事关系与档案保管承办表》《人才引进登记表》

2.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全部材料报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会审。

3.审定通过后,开出调令,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进行人事关系、户口、养老保险等转移。

注意: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迁出和迁入详细地址及辖区派出所全称。户口迁移时,调动人员必须按规定先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迁入地公安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换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服务窗口:人事代理窗口
联系电话:65256937

二. 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参考:http://www.dwrc.cn/Web/Function/PublicService/Index.aspx 咨询答疑-人才引进

PS:个人材料如下绿色标注

1. 人事档案;

要求: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核实确认。

2.《人才引进登记表》(A3纸正反页打印)《吴中区人才引进备案表》(A4) ;

要求:由接收单位如实填写表格。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暂空)、调出单位、调出主管部门盖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婚姻证明材料(未婚人员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相关法定证件);

5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备案表》​​ (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苏州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籍同意落户证明或苏州市区直系亲戚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须六个月以上,其它的须三个月以上正常缴纳);

8、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补充:如配偶或子女随迁,该项不考虑

(1)随迁配偶:提供随迁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为现役军官的:提供市军转办或组织部门审批的《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

① 未成年独生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户籍地街道(含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二个及以上子女:提供《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区计生部门办理)(原件和复印件);

③成年待业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婚姻状况证明》及待业证明(户籍地)。

9、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补充:如不属于父母照顾引进,该项不考虑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0、属于第四类引进的对象,还需提供:同一家用人单位,缴费满2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原件)一.指南中的第四类

三.人才引进申报流程 (★)

参考:http://www.dwrc.cn/Web/Function/PublicService/Index.aspx 咨询答疑-人才引进

PS时间及地点黄色标注

为了方便您能顺利的办理人才引进(档案托管、户口迁移)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步骤:

第一步:开具调档函、拿取相应手续表格:申请人凭近期吴中区参保证明(可在吴中区社保心凭身份证开具)、毕业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引进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至我中心开具档案调取的商调函(调档函),并领取相应的档案托管申报材料(《人事关系、档案保管承办单》一式二份、人事代理《登记表》 )。若须同时申请办理人才户籍准入的,则另外同时领取须人才户籍申报材料(《人才引进登记表》、《人才引进备案表》、《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表格可登录东吴人才网公共服务频道下载,网址:http://www.dwrc.cn

a. 地点:吴中人才服务中心时间:开具参保证明0.5小时+调档函0.5小时+拿表格0.5小时共约1.5小时

本人办理

第二步:凭我中心开具的商调函(调档函)回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在《人才引进登记表》的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原档案保管单位盖章),并按《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b. 地点:原档案保管单位,时间:调出档案(邮寄)+盖章2

可能需要本人办理,需确认(确保可靠邮寄或快递调档函)

第三步:申请人查询档案是否已寄至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网址:http://www.dwrc.cn/Web/Function/PublicService/Index.aspx),若已到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可进行一步的操作,若未到可与原单位保管单位联系档案的流转问题。

c. 地点:无,时间:等待档案邮寄至吴中人才服务中心,因为是重要文件平邮,时间不详,15

第四步: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上述表格(用人单位盖章)及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规定的材料至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户口迁移申报手续。工作审核材料后:(1)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将《人事关系、档案保管承办单》盖章后返还一份经办人。(2)工作人员收取人才引进申报材料并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单(。(以上四步中,若只须办理档案托管的,则人才户籍准入申报材料无须提供;如档案已经已办理好托管手续,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户籍准入手续;申请人才引进申报单位(社保交纳单位)、档案托管单位需为同一单位)。

d. 地点吴中人才服务中心,时间:办理档案托管+材料提交审核(参照“四.户口挂靠须知”)共约4 本人办理

第五步:申请人的人才引进材料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我中心领取《调动人员登记表》。

e. 地点:无 时间:等待审核通过,5

第六步:申请人凭《调动人员登记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挂靠单位集体户口的须单位同意落户证明)至相应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工作在吴中,户口迁入其它区的需先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再到相应的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f. 地点:相应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4

本人办理

第七步: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二联)至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迁出),凭户口准迁证(三联)、户口迁移证至相应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迁入)。(原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的只需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无须回原籍迁出。挂靠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先至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再至越溪派出所办理落户)

g. 地点:原户籍所在地,时间:迁户口,因地区差异时间不详,2

可以代为办理(确保可靠邮寄或快递准迁证)

h. 地点:苏州,时间:迁入户口登记结束,4

本人办理

总结以上a - h

按照基本流程,前后时间跨度大概约一月。

吴中区相关行政地址:

办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办理窗口:2426号窗口

咨询电话:66056835 65256937

更多详情可登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看。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

如下苏州其他区仅供参考:

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

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 工商大厦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 市民服务中心

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 公检法大楼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88

四.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挂靠须知

参考:http://www.wxldl.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794475

1.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所设的集体户口主要为来苏州市吴中区创业的各类人才和暂无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户口挂靠,挂靠人员须符合《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未婚人员的户口

2落户的周期通常情况下是15个工作日左右,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在受理之日会告知申请人办理好落户的大约时间,及办理身份证的事宜。在此期间户口为无效户口,申请人在此期间自身遇到的使用户口方面的种种迫切要求时,恕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无法满足,只能由申请人克服;

3开具户籍证明或婚育证明时,需提供户口挂靠单位的介绍信或婚育证明(婚育证明还须个人填写承诺书)。如已离开原挂靠单位,则本中心不再出具任何证明,需请申请人携单位离职证明来本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档案调离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之前,务必将户口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迁出,否则,后果自负;

5对于户口应该迁出但是未能及时来办理迁出手续的,在此期间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将不再为申请人提供任何证明,希望申请人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6申请人在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并承担户口相关服务费用。

7 对于申请人挂靠初生儿户口的行为因不属于集体户口业务对象范畴,故原则上不予接受。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引进落户迁移户口流程汇总-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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