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发布时间:2013-02-17 15:37:06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2009-05-25 )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中心总机 85823090咨询电话 85820091

支付部柜台 237登记部 234

稽核监察 222稽核监察举报室 85822960

社保所专柜 236五险收缴部柜台 233

五险财务 213社保卡管理部 64332770

酒仙桥分中心 64316637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96102

网上申报证书咨询:59796320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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