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法警在检察工作中的特有优势

发布时间:2019-04-06 23:56:33

论女法警在检察工作中的特有优势
作者:唐梦菲
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9

        【摘 要】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检察工作良好运转的重要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犯罪嫌疑人比例呈上升趋势,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涉及女性犯罪的案件中是离不开女法警的。在实际工作中,女法警发挥着自身独特的优势,担负着和男法警一样的工作,甚至要付出比男法警更多的努力和汗水。女法警在工作中有着男法警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稳定和确保女法警在检察院法警队的数量,充分挖掘她们的潜能,发挥其优势作用,对于保障检察办案的安全和秩序,促进检察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女法警;优势

        一、女法警在执行职责中的不可替代性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女性嫌疑人的看管、搜查、押送等工作应由女法警执行。在检察办案中,当男法警看管的对象是女性时,女性嫌疑人时常会利用上厕所男法警无法近身看管的情况进行自残、自杀甚至脱逃;在执行搜查任务中,因为男法警不方便对女性嫌疑人、女性家属进行搜身,许多女性正是利用这一特殊性而藏匿一些危险工具以便找到时机进行毁灭证据或自残;在检察官执行公务过程中,保护检察官的人身安全,对突发事件中的女性违法人员予以制止、采取强制措施等也由女法警完成。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了男法警在参与执行有涉及女性案件时可能会遇到的不便,同时也维护了女性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使法律的实施不因当事人的性别不同而产生差异,保障了司法的权威。我院现有女法警2名,且达到司法警察总数的40%,避免了由男法警看管女嫌疑人或者证人时可能遇到的尴尬和不便,确保了检察办案的顺利开展。女法警有着女性天生的敏锐和细心,可以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这也是女法警在执行职务过程的优势之一。在检察办案中,遇到有过激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或证人时,如果有女法警在场,女法警可以从女性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说服、对症下药,化解矛盾,而不会使用过激言辞,情况可能就会发生转变,出现较为缓和的局面,进而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笔者在去年配合反贪部门侦办一个女性嫌疑人的案件中,该犯罪嫌疑人因担心女儿心理无法承受自己的犯罪事实,情绪很激动,心理负担也很重,不断地自言自语,而且对办案人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使得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为了保障她不自残,首先对她进行了仔细地搜查,防止她藏匿危险工具用于自残,同时将她身上佩戴的饰品等让她一一取下,交给检察官登记,并统一放置,防止她会用饰品等坚硬物品伤害自己,同时从女性的角度,不断开导和安抚嫌疑人,帮助嫌疑人分析问题,使得这名嫌疑人慢慢解开思想包袱,主动配合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查清了她的全部犯罪事实。如:现在将犯罪嫌疑人羁押看守所前需要到医院体检,很多男法警会忽略到嫌疑人在医院戴着手铐的不便和尴尬,而女法警会细心的发现到这一情况,提前预备好一些衣物,为嫌疑人遮挡住手铐,避免了体检期间的诸多不便和尴尬,让犯罪嫌疑人体会到威严法律中的人性关怀。许多情况下,女法警的参与能够有助于这种效果的实现,使嫌疑人、证人或上访群众感受到细致的关怀,在法律的威严中体味到人性的存在,内心深处产生对法的敬畏和人性的复归,进而趋向对检察院工作的主动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法律,履行其法律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女法警的这种天然优势是男法警无法与之相比的。

论女法警在检察工作中的特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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