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用申请报告

发布时间:2013-07-01 22:46:14

监理费用申报告

:深圳市金地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监理的深圳市坪山新区体育中心二期招拍挂居住项目(金地朗悦花园)工程,我方自2013年4月15日派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依据你我双方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第一章第6条支付办法的约定:(1),签订本协议后28日内支付本协议的15%即¥350000元(合同总造价为贰佰叁拾元整)

特提出申请监理费用¥35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请贵公司予以审批支付为盼。监理服务合同封面 附后)

此致

敬礼!

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 6月4日

监理费用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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