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二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2-09 12:32:56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二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0【字号】延州政发[2015]24【施行日期】2015.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二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延州政发[2015]2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州政府决定在2015第一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对州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权进行再次清理调整下放,此次调整共涉及项目1799项,实际减少行政职权总数150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减少33项(取消9项、部分取消2项、暂停1项、合并3项、下放11项、部分下放4项、转内部审批2项、转审核转报1项),行政许可新增项目7(承接项目);行政处罚减少1443项;行政确认减少10项;行政征收减少11项;行政强制增加1项;其他行政职权减少15项;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保持不
变。经过2015年的两次调整,行政职权共计减少1694项,占州政府职能部门权力清单总数的53.1%附件:延边州政府职能部门第二次调整行政职权事项一览表延边州人民政府20151230附件延边州政府职能部门第二次调整行政职权事项一览表序号林管局:调整16项,其中部分取消1项;取消2项;转内部审批1项;部分下放1项;新1项;变更名称6项;规范项目4项。项目名称设置依据调整后名备注采集或采吉林省人民政府伐国家重关于取消和调整1点保护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天然种子决定(吉政发其中,收购珍贵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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