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不慎误转他人,能否请求对方返还
发布时间:
法律顾'
201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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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
半个月前,我通过手机微信向供货商转账时,由于操作失误,不慎将15000元转给了微信“好友”朱某。我虽先后多次打电话甚至当面向朱某说明情况,请求朱某返还,甚至答应给他一定的补偿,但朱某就是置之不理。理由是他既没有偷也没有抢,是我自己主动给他的,他自然有权支配,也有权决定是否归还。他这样说,我很生气。请问%朱某的说法对吗?
读者马宛彤马宛彤读者:
朱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有权要求其全额返还。
这里涉及法律上的一个“不当得利”问题。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使
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取得利益。其构成要件为:一方取得了财产利益,另一方受到了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财产者没有获得财产的合法依据。本案的情形与之吻合。一是,该款被误转给朱某,意味着朱某意外获得了15000元收入,即取得了财产性利益;与之相对应,你则失了15000元,是受到财产损害。二是,朱某所获取的15000元利益,是在你的损失之上,没有你的损失自没有朱某的对应利益,者之间有在的、本的、的系,即法律意上的因果关系。三是,
朱某没有获取15000余元转款的合法根据。“合法根据”包括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而本案中你与朱某之间没有转账给的法定,即你没有朱某款的法定,同,有相关约定,意味着你没有朱某款的合同。你之所朱某转账,全是失误所,自自己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