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职工离岗休养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0 09:46:08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关于实行职工离岗休养的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改革,从企业发展和长远利益出发,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职工离岗休养的待遇及条件统一作如下规定。

一、离岗休养的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在册在岗职工(征地农工比照执行),处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二、离岗休养的条件

离岗休养按年龄及工龄分为离岗休养和提前离岗休养。

1离岗休养条件:凡一般职工男年满 周岁、女年满 周岁(其中科级干部男年满  周岁,女年满  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上岗,由本人申请,经厂领导批准,实行退出岗位休养,执行离岗休养待遇并对所在岗位公开竞聘,如本人不愿离岗休养,尊重个人选择,可竞聘本岗,竞争未上岗的,实行待岗,享受待岗待遇。

但对于确因企业工作需要的技师(含)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单位申请并报经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研究同意,可不参与竞聘,延迟离岗休养,原则上最长延迟不得超过3年。

2、提前离岗休养条件: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上岗工作的职工,凡男年满  周岁(或工龄满  周年以上)、女年满  周岁(或工龄满  周年以上),由人申请且提交相关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提前离岗休养,执行提前离岗休养待遇。

三、离岗休养的待遇

1、离岗休养待遇

职工从办理离岗休养之月起,按离岗前岗位办理手续,但不足六类岗按六类岗办理。享受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书报费、洗理费;除了上述四项工资以外的工资第一年100%,第二年发80%,第三年发60%,第四年发40%,第五年发20%至退休

2、提前离岗休养待遇

职工从办理提前离岗休养之月起,按离岗前岗位办理手续。享受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书报费、洗理费;除了上述四项工资以外的工资发30%

享受提前离岗休养待遇的职工达到离岗休养条件时,本人申请,可转为享受离岗休养待遇。

四、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程序

1、符合离岗休养条件的职工,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签署意见,卷烟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办理手续,并按季度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申请表》将存入本人档案。

2、符合提前离岗休养条件的职工,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签署意见,卷烟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办理手续,并按季度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申请表》将存入本人档案。

五、相关规定

1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范围内的各类职工,凡未被确定为总部工作人员者,达到离岗休养或退休年龄时,一律由用人部门通知本人转回原企业按企业相应工资标准办理离岗休养或退休手续,原企业应无条件接收。

正式调入总部的工作人员达到离岗休养年龄时,由公司负责在合肥就地办理手续,中烟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如本人不愿意者可转回企业办理手续。

2、离岗休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且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劳动保险费及公积金。

3、经批准离岗休养的职工不得从事有损企业利益的工作,如有损害企业利益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停止所享受的一切待遇,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4已办理离岗休养的职工,按照各企业制定的原相关政策和制度继续执行,但对于执行原政策待遇低于新政策最低待遇(除四项工资以外的工资发20%)的人员,可调整到新政策最低待遇

5从本规定执行时间起一年内,职工可选择按企业原政策或本规定办理离岗休养,一年后统一按本规定办理手续

六、本规定经 年 月 日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并经各企业职代会或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执行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二十

附: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离岗休养职工申请表

 

实行职工离岗休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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