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18-03-07 13:45:56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能力目标

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展示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

思考: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师讲述: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总结、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引出课题《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活动一:自主学习——了解刑法与犯罪

阅读教材P52—53内容,回答:(展示问题)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

教师讲解: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特征

活动二:认清犯罪特征(展示下列材料)

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教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刑罚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了解刑罚(展示材料)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思考: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教师讲述:周永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他受了刑罚处罚,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阅读教材P54“相关链接”)了解刑罚的具体内容。

目标导学二:加强自我防范

()预防犯罪、远离犯罪

活动四:预防犯罪

(学生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思考与讨论:

1.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2.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3.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教师讲述:1.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可知,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2.交损友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在于他自己道德水平低;法治观念淡薄;自制力差;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抵制诱惑等。

3.陈某的经历告诉我们:(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2)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活动五:杜绝不良行为(展示表格)

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他人的

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填表并回答: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提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教师讲述:

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他人的

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

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扰乱公共秩序

夜不归宿

可能受到他人侵害

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令父母担心

易导致犯罪

携带管制刀具

可能被他人伤害

毒害身心健康诱导犯罪

令父母担心

败坏社会风气

教师总结: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我们要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活动六:防患于未然

(学生阅读教材P56“阅读感悟”)

思考:读了父亲给儿子的信,你从中明白了什么?

教师总结: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明白了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应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板书设计

预防犯罪

教学反思

本节课主要学习认清犯罪特征,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通过比较法、案例分析法、填表分析法等把握知识内涵,培养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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