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分配办法后勤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30 23:43:53

学生住宿分配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624日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起草了《学生宿舍分配办法》,经2004630日第1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本分配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 入住程序:在校生入住者,本人(包括新生和老生)到经营服务中心领取住宿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报系和宿舍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并将被批准入住名单通知本人和经营服务中心。被批准住宿学生在经营服务中心签定住宿协议并交费,安排住宿生房间和床位。

2. 住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附住宿标准),住宿学生采取先交费后入住。

3. 住在学院内宿舍的毕业生腾空的床位由院宿管会统一安排。外地生、特困生、特长生、研究生、优秀生、特批生优先。

4. 未经院宿管会批准,顶替他人入住的学生必须搬出现住房。学生住宿调整结果由院宿管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者不允许住宿。

5. 专升本的学生、新生按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在外租宿舍适当安排。

6. 廊坊返校学生在外租宿舍适当安排。

7. 院内外宿舍如有空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四的学生。

8. 在分配床位时,应给补录生保留适当床位。

9. 特困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二年级特困生须有低保证明或乡一级的证明。

10. 未交齐欠费的在校生必须交齐欠款后才能允许继续住校。未交齐欠费的毕业生不予办理转单。

11. 对欠交电费的学生宿舍予以公示,仍无结果时将采取控制用电等措施。

12. 入住学生须爱护公物及相关公用设施,损坏者将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3. 假期中学院要求不留住宿生,行李集中存放,为各系、部门组织安排有关教学实践活动和宿舍设施检修提供方便。

14. 学生住宿资格每学年审批一次。

15. 本办法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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