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不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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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不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推诿扯皮的整改措施篇一:推诿扯皮处理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工作健康高效进行,各部门、各员工面对自身员工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独自承担自身责任,逐步减少直至彻底解决目前中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特制订以下方案:一、事件的预防
1、企业内部的扯皮,多是由于职责界定不清所致,所以可以通过补充、完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等等方式进行解决。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分工,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让责权清晰明了,从而减少直至减低杜绝推诿和扯皮的现象。
2、对于出现一些上新情况、新问题或突发事件,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没有相关责任人的但又需要紧急处理的,由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公司员工首先向直属领导汇报,由直属领导便宜行事,如若不在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向更高一级领导直至总经理汇报。二、事件的界定
1、对于工作也已中已经显露出来的事件,属于基层员工之间的,同一部门的,由部门领导或进行沟通了解,根据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对事件进行界定,界定出惨剧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响;不同部门的基层员工发生事件雇主的,由相关相关部门的领导联合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不良影
2、对于部门领导之间在工作中出现事件,由相关副总会同办公室主任根据公司章程和成立责任界定小组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进行调查,然后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三、处罚
1、副总之间在工作中出现事件,由办公室主任共同出资,公司全体副总会同各部门主管小组责任界定成立对事件进行了解和调查,然后不良后果界定出事件的责任人及事件的性质和带来的不良影响,对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且相关人员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处备案。2、对于事件发生的结果特指良性的,由相关责任人直属纪检对于存在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下设书面检查并由直属领导留存,属于不良情况的,由相关责任人在公司领导班子大会上做检查,由办公室交由负责做会议纪要留存。
3、对于事件发生结果一点儿严重严重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代理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性质稍微严重的,以上处理不变,同时待岗观察。
4、对于事件发生结果属于慢性的,情况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代理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向公司提出领导班子做出深刻书面仔细检查,同时停职或解任期限整改,以观后效。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停职或降职存续期降职整改,以观后效。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经理重新考虑去留。篇二: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文档
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建设信念,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整改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南办字〔2021〕64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
决定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学习贯彻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着力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的问题,以整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为重点,
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规范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持续提升,力争把我局建设成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南昌县全力拟定四大“三年强攻计划”,全面构建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凝聚强大的正能量。二、工作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各负其责的原则。“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干部作风基本建设负总责,而且执法检查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基层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
(二)坚持课堂教学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我们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下回分解”的有力抓手,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全权负责部门摆进去,把财务管理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本单位普遍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突出问题,并定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
(三)坚持绩效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基本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编制管理等挂钩。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年轻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整治的范围对象:全局在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决策程序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市局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确知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市场主体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权谋私致使发生重大贪污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党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工作不力等环境问题。
3、监管缺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机构编制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政策,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互相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6、行为失范。重点整治:服务服务台和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遮遮掩掩、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
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其他工作业绩,搞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7、效率低下。重点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民营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够按要求及时完成及时工作任务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9、脱离群众。重点整治: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无故脱离岗位,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出现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不了指挥及时解决等问题。10、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财政资金,豪华装修、超面积转用办公场所,利用自建培训中心或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出入私人会所等结构性问题。11、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手续和服务管理体制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等问题。
12、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确规定,贪污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