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篇
发布时间:2020-08-10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篇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篇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张春红,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二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篇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各级部主任为各年级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4:1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各级部主任负责对本年级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长室,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级部主任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校长室。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学校负责人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643331和区教育局(84368420。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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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疫情负责人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14:30之前向学校疾控办公室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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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梁寅峰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级负责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