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小产权房清理整顿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12-26 16:35:18

副县长在小产权房清理整顿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会议。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并始终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保持高压态势。我XX县也多次开展了小产权房集中清理整顿行动,违法建设猖獗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全县小产权房等违法建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社会反响强烈,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性很大。中省对清理整顿小产权房态度坚决、要求严格,我们必须要有警醒的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已售房屋分类处理割尾巴、在建项目坚决拆除不手软、新建项目从严遏制零容忍、责任追究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刚才xx同志宣读了《xx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会xx常务副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清理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法定征地及审批程序,个人或房产开发单位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销售的商品房屋,它不是法律承认的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均属违法行为。清理整顿小产权房是基于当前我XX两违现象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对我XX县城镇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实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是维护法律权威的迫切要求。法律权威,不容亵渎。任何人、任何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用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都有明确规定。多年来,一部分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开发,完全无视法律的权威,肆意践踏法律。如果任由这种情形蔓延,形成气候,法律的威严将丧失殆尽,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辰溪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2.实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是加快城乡建设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XX县正处在加快城乡建设的重要机遇期,随着县城提质扩容战略和重点集镇建设的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小产权房建设呈现蔓延之势。如果任凭小产权房两违大行其道、大量存在,就会破坏城乡的有序规划和建设,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城乡建设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城镇建设发展的大好形势,极大地增加开发建设成本,势必会阻碍县城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xx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实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小产权房等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乡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小产权房违法违章建筑,规避监管,造成大量税收流失,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等违法行为的姑息、纵容、迁就,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就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滋生不廉洁,甚至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法律有依据,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痛下决心,果断决策,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顿行动

这次小产权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明确

第一,明确清理整顿的工作目标。通过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小产权房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蔓延势头,进一步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规范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明确清理整顿的范围和时限。此次清理的范围及任务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及重点集镇非农居民、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房地产开发单位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屋(含国有土地不具备开发资质自建、以联建为名对外非法销售);清理时限从20XX1月起至今。

第三,明确清理整顿的步骤方法

1.工作步骤:这次清理整顿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时间为9月上旬;第二阶段为排查摸底,时间为9月中旬;第三阶段为集中查处,时间为9月中旬到11月下旬;第四阶段为建章立制,时间为12月。

2. 工作方法:一要深入宣传发动,争取群众支持。清理整顿小产权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横幅、电子屏幕、手机报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小产权房等违法建筑的重大危害,大力宣传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政策,为清理整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注重排查摸底的方式方法。坚持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专门清理与鼓励群众提供情况和线索相结合原则,各乡镇对辖区内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情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调查摸底,区别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小产权房数量以及违法销售情况,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提供一手资料。排查摸底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切实做好县城规划区内小产权房的调查摸底工作,县里从国土、建设等部门抽调了1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全力配合xx镇、xx乡、xx乡工作,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三要结合实际,研究分类处理办法。在维护国家利益,兼顾集体、农民、购房者利益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辰溪的实际,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国有土地上在建的,由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核查其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勒令其全面停工,水电部门采取停电停水,房产部门对其停止预售行为,这些建筑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补办其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建议拆除;国有土地上建成的,由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核查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规划面积和用地面积,对手续不齐全的和超规划面积、超层、超用地面积的,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及补缴各项税费;对还未销售的房子,水电部门不能为其办理水电入户手续;对擅自处置国有土地资产的,由县国资办牵头,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集体土地上在建的,由国土、住建部门核查其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不齐和超规划、超用地面积的勒令其全面停工,水电部门停止供水供电,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及补缴各项税费。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建议拆除;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由国土、住建部门核查其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不齐的,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及补缴各项税费;对超规划面积、超层、超用地面积的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及补缴各项税费;对已销售的,经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后再办理房产分户手续;对建成但还未销售的,水电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建议拆除。四要正确把握查处的政策和策略。要坚持分类处置、重点查处的原则,分别采取强拆一批、处罚一批、纠正一批、教育一批的办法,各个击破,整体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对违反禁止性规定,顶风突击建设的;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建设的;挤占交通通道,占压市政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对符合城市规划但未办理相关手续,要追缴相关税费,依法进行处罚,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虽然不符合城市规划,但可以补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在查处的区域上,要先查处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和重点规划控制区,后查处其它部位;在查处对象上,要先查处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后查处一般群众;在查处时限上,要先查处新建的,后查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五要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积弊较深。要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必须在根治源头、强化管理上下功夫。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遏制建设小产权房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巡查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对今后再出现的小产权房,要切实做到拆早、拆小、拆了,将这种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产权房一律叫停。同时,为杜绝私人建房演变为小产权房的现象,国土、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这类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取得实效

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是一场硬仗,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倍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必须部门整体联动,必须快速突破重点,必须严明工作纪律。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不仅成立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小组,而且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干部组建了全县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县里开展行动。相关乡镇和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调度、亲自谋划、亲自指挥,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同时,要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第二,要强化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小产权房,情况复杂,矛盾众多。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形成清理整顿的强大合力。建设规划部门要严把规划审批关,对小产权房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拆除的一律依法坚决拆除;国土部门要严把土地审批关,对小产权房的用地手续进行清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完善的完善;财税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产权房建设交易中的税费缴纳情况进行清理,该补交的补交,该罚款的罚款;其他相关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特别是乡镇及所属各社区、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教育引导辖区居(村)民理解、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

第三,要快速突破重点。对县城规划区重点集镇、重点区域要重点布置,重点督办;对违法严重、影响恶劣、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对不听劝阻、顶风建设销售的,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对煽动亲友或群众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建设者,要作为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快速突破、整体推进之势。

第四,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开展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要带头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小产权房建设者打招呼、徇私情。对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干部,组织实施或参与小产权房建设的,不按规定主动整改的,由所属单位负责,采取硬措施、硬手段督促执行;煽动群众或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清理整顿工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发证、乱作为的,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任务艰巨,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打好小产权房清理整顿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乡村、幸福xx作出积极贡献!

副县长在小产权房清理整顿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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