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书笔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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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四):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仅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所以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终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我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
>>>>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我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明白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我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我,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我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我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并且要让自我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红与黑读书笔记(五):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经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感情的杯具,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
>>>>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我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职责”;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我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理解,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
>>>>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红与黑读书笔记(六):
最终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能够让我忘记书前的资料,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资料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明白此书的我一向想找机会看,可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向拖到此刻才看到此书,能够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那里做更多的渲染,可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述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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