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
发布时间:2019-03-08 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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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府办[2008]25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28
【实施日期】2008.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我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奠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市殡仪馆及周边地区;东城茶园山公墓及周边地区;各镇(街)辖区的公墓(骨灰楼)及周边地区。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节当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 指 挥: 李小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陈林佐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 度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叶泽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容开 市民政局副局长
康仁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蔡一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萧细流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林树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梁建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淦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龙 华 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
庾汉伦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钟朝佳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消防组、交通组、治安组、安监组、城管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有关应急工作。其中:
(一)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容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