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7 17:51:09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X农监办201X5号文件和县财政局财农村201X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1、严格规范村集体收入管理

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每笔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专户,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财政分局每月对各村收入入账情况与收入票据要进行核对,对未入账的收入查明原因,杜绝应收不收、已收不入账等现象的发生。

2、严格规范村集体支出管理

1)严格规范支出签批手续。村级支出的一切票据执行X政办201033号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村(社区)主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制度。村级报来的支出票据经三资代理中心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初核、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复核后再办理转账记账。

2)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及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制性规定。县、镇(含基层站所、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到村(社区)开展工作,除抢险、救灾外,不得在村就餐。每年公费只能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自201X11日起,对村级报来的招待费发票和超过限制性规定的报刊款发票拒绝付款入账。

3)严格规范村级工作简餐费用支出。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当地议事和工作的,不得从村集体开支就餐费用,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工作餐的,在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应从简安排,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费用支出据实公开;村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村级重要活动实行事前向镇纪委申报,费用据实列支并及时在村公开栏中公开,确需安排就餐的应附有村(社区)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签到记录,在会议费中列支。对村民组长或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发放误工补助的,标准在每人50元以内,并附有村(社区)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记录。

4)严格专项经费管理。对由村(社区)承办的重点工作,有专项工作经费的,村(社区)应做到专款专用,要做到四议两公开。村级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经村两委集体研究,镇驻村干部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才能报三资记账。村级专项支出和工程类支出提供的发票收款人必须与合同或有关合法文件一致,由三资中心直接拨付给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不得转入村报账员账户,确因特殊情况须委托办理的,必须有委托方开据委托书方可办理拨款转账。

3、严格规范票据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取款项时必须统一使用《XX县村级收入专用收据》,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填制,实行统一领用、核销。支出票据主要是使用普通税务发票、专用发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以及《小额支出票据》等,涉及补助事项的必须制作标准表格发放,杜绝”白条“入账。

4、严格规范落实备用金制度

实行备用金制度是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开支的需要,是杜绝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支收入的前提。各村(社区)严格执行5000元备用金制度。定期盘存现金,现金超过5000元的不得拨付备用金。

5、强化村级财务公开管理

财务收支情况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村务公开表在全村(社区)进行公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工程项目类财政资金收支要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6加强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管理

1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账。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分类建立台账,并注明其现存状况或承租人、管理人。对上级拨付或社会捐赠形成的资产,要按市场或评估价值入账。规范资产处置或租赁程序。一是凡拍卖、出让集体资产资源时,在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必须先经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再实行公开标方式公开竞争,使原有资产达到最大增值限度;二是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或租赁前,必须事前公示,阳光招租,争取收益最大化;同时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收取转让金和租金。

2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台账。每月对其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记录,并按月上报变动情况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无特殊原因严禁举新债,如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或经济发展需要确需临时举债的,必须经村(居)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批准和三资中心备案。如有违背制度私自借债的,由经手人负责偿还,集体不得入账,更不得支付利息。偿还债务后要及时在债务台账上实行销号,确保集体债务在原有基础逐年下降。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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