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18 19:09:21

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xx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学发〔2018〕x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选的原则,并结合学校教学资源容纳的情况,制定我校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2018“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 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纪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运行科,由教务处分管学籍的副处长负责总体工作安排,运行科科长负责收集资料和联络相关事务。

二、选拔对象与录取专业

选拔对象为xx市普通高校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18届能够正常获得毕业资格的2018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五年一贯制”毕业班学生。招生的专业目录见2018年xx三峡学院“专升本”本科专业计划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拔要求

参与选拔的2018届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1.3.4.5款要求,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成绩优良。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选拔。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自愿申请。

四、录取原则和公示程序

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专升本工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1.学校不加试。

2.各专科考生的学校负责专升本志愿填报的工作人员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7天内将考生报名申请表等材料寄送至我校教务处(xx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xx三峡学院教务处综合楼513,邮编404100,电话58106158),且按学校规定格式传输考生报考信息等电子数据。

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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