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8-06-29 20:58:58

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 。或其他证件号码: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 】,总层数: ,该房地产所在层数: ,建筑时间:

6.房屋共有情况:【无】【有】。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8.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

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

2)【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其他: 】;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 迁出】【其他: 】。

9.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1.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 元整(大写: 亿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自行交割】【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 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大写: 亿 元),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 元整(大写: 亿 元)。乙方应 日前】【 】向甲方支付。

(2) 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应【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整(大写: 亿 元)

第二期:乙方应【 日前】【 】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整(大写: 亿 元)

第三期:乙方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的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整(大写: 亿 元)

(3) 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款(含定金):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 】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整(大写: 亿 元)

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 元整(大写: 亿 元)由乙方 日前】【 】【自行】【委托按揭服务机构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且甲方需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

a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乙方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人同意【 日前】【 】以【现金】【转账】【其他 】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2、甲乙双方选择银行托管交割房款,并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具体事项。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 。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1)该房地产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的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3)该房地产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a.由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方可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b.由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

第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第六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 方式缴付:(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八条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3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第九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视作甲方已履行交房义务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从逾期之日起按总房款0.05%按日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其他:

第十二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物业所在地法院

第十五条 送达约定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已查阅该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意异议,并已实地查看及了解,故对该房地产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予以认可。

2、乙方知悉限购及贷款新政,确保可提交真实、有效的贷款所需文件(如缴纳或社保缴纳证明、户籍证明等)以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

3、此《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为示范文本,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此合同条款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打印版,并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 内进行办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确认打印版签订手续。甲乙双方保证按约定办妥网签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顺利完成交易。如一方原因导致不能进行网签及交易过户,则违约方需按成交价的10%赔偿另一方损失,如双方违约,则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家私家电备注: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任何在此之前甲乙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及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乙方要求必须吉屋交屋,(即不带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手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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