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06-22 08:53:44

平安建设工作纪实



为民“亮剑”保平安

鹿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近年来,鹿邑县委、县政府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伟大进程中,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创建“平安鹿邑,和谐鹿邑”,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 亲历亲为保平安

鹿邑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创平安就是谋发展、创平安才能促发展”理念, 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作为一票否决目标,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杨廷俊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综治委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出台了《政法工作目标管理意见》、《目标管理考评奖惩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鹿邑县“秋季严打风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四个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定期深入乡村基层指导。 在2010年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四个班子领导全体出席,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的意见》文件,并颁发奖金近200万元,表彰了公众安全感在全市先进的乡镇和秋季严打风暴综合整治行动先进单位60个,优秀干警50名。通报批评了公众安全感在全市落后的5个乡镇,并定为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单位。通过兑现奖惩,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有力的促进了工作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分别签订了《平安建设目标管理保证书》。各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向综治委述职。县乡两级综治委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打开路,重拳出击维平安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鹿邑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命案攻坚、秋季严打风暴等严打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抓逃犯工作重点,针对网上各类在逃人员、公路扒窃犯罪嫌疑人等重点进行打击,及时组织抓捕行动,做到人赃并获,既惩治犯罪又弥补群众损失,实现打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并对近两年来的积案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组织破案会战,落实破案责任制,集中攻坚,破获了一大批案件。法院、检察院全力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形成了打击合力。广大政法干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白天摸排线索,晚上蹲点抓捕,日夜奋战在严打第一线,取得了辉煌战果,2009全年实现了命案破案率100%,严打综合成绩居全市第一位。

三、加大投入,三防并举创平安

09年全县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其中:投资368万元,在城区主要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建设了县级视频监控平台;投资300万元,建设了城区巡防大队大院1个,乡镇综治大院21个;投资1100万元组建了500人的县乡专职治安巡防队;投资1500多万元,每个自然村都安装了技防设施和照明路灯,构建了“预防有力、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治安防范体系。

1、巩固一个阵地:

就是在各乡镇建设综治大院,办公用房均达到10间以上,建有宿舍、餐厅、车棚,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治安巡防队员集中住宿,轮流值班,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巡防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联合入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流程,构筑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的新格局。

2、抓好两项工程:

一是安装照明路灯,抓好“明亮”工程。县委、县政府将“明亮工程”进行责任分解,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在城区,将路灯安装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居民小区,每一个胡同。在农村,县综治成员单位包乡包村给予资金扶持,乡镇党委、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等激励方式,多方筹资,充分运用“4+2”工作法,选出群众代表负责管理资金、采购原料,全程公开公示,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集资。目前,全县2163个自然村安装路灯5万多盏,覆盖率、明亮率均达到100%,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有效预防了抢劫、盗窃案件的发生,呈现出“村村有路灯,夜夜灯长明,群众易出行,盗贼难隐形”的景象,被群众称为“平安灯、民心灯”。

二是提高防范体系科技含量,抓好技防工程。我们在城区及乡镇主要路口、重点单位、大型企业、商场、学校等重要部位分别安装了监控摄像头,15个乡镇和36个委局建成了视频监控平台,在城关派出所、北关派出所建成2个城区视频监控中心,在公安局建成了全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该中心建设面积200平方,设计接入容量1000个摄像头,全县所有监控摄像头画面可以全部传输并储存,监控时可以同时切换50个监控画面。各自然村安装了“平安互助网”等成本低廉、实用性强的技防设施。全县各主要路口视频监控覆盖率100%,自然村技防覆盖率100%。

3.强化三支队伍:

一是充实各级综治队伍。县委从乡镇分管综治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党委副书记中选调3名同志,提拔为正科级,分别任县综治办主任、维稳办主任、610办主任,从政法委副科级干部中提拔2名正科级干部,为县综治办配备了8名工作人员。任命各乡镇党委副书记为综治办主任,选配了1名副科级干部为专职副主任,配备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直单位明确一名副职主抓综治工作。各行政村均配备了治保主任、民调主任,村民组配齐了治安员、民调员,切实改变了基层综治队伍专职不专、力量薄弱的局面。

二是组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县委、县政府从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500名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其中:城区巡防大队1个100人,乡镇巡防大队21个400人。实行了“四个统一保障”,即:统一保障工资:县财政全额保障队员工资,每人每月650元,统一划拨县综治办,与全县干部工资一起发放。统一保障装备:统一购买500辆巡防摩托,每个队员配备一辆,配发了春秋、夏、冬三套服装和巡逻器械。统一保障经费:县财政为城区巡防队每月拨付经费5万元,各乡镇为专职巡防队每月拨付经费1万元。统一保障办公场所:县财政投资60万元,建设了占地面积6亩的城区巡防队,内有集体宿舍、伙房、餐厅、办公室等58个房间,建有可停放100辆摩托车的高标准车棚,城区100名巡防队员、四个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集中入驻,在县综治办的直接领导下,实行军事化管理,开展城区巡防。各乡镇专职治安巡防队在综治大院集中住宿,分包辖区路段巡逻防范。在严打整治中,巡防队员冲锋在前,先后扭送各类违法犯罪51人,其中盗抢犯罪嫌疑人13人,网上逃犯5人。在日常巡逻中,巡防队员及时搜集和报告涉及社会稳定、治安方面的信息,控制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发生,并先后救助心脏病突发群众、交通事故受伤群众36人,火场抢救群众财物数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扬,收到锦旗39面,感谢信91封

三是强化群防群治队伍。“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我县在村级巡防上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义务轮班巡逻、十户联防、治安有偿承包等多种形势的群防群治。在人口较多的村,全村群众按户编班轮流巡逻;在外出务工人员多的村,签订“十户联防责任书”,十户为一组,互帮互助,责任连带,十户联防;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多方筹集经费,实行治安有偿承包,专人巡逻。同时,以村民组为单位,选聘积极群众为治安信息员、民事调解员,第一时间收集上报治安信息、化解矛盾纠纷,筑牢防范第一道防线。

4、完善四项制度:

一是完善包村创安制度。各乡镇班子成员包村、乡干部包组、村干部包户,每周走访分包群众一次,半月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每一名政法干警联系一个行政村,每月至少入村一次,召开一次群众代表会议。包村干部、干警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帮助行政村落实防范措施,营造和谐的干群警民关系。

二是完善暗访制度。县委成立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督查暗访组,以暗访为主,以倾听群众呼声为主,以查找问题为主,督查前不打招呼,自带车辆和地图,直接入村走访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是完善督查制度。我们实行了定期综合督查与专项跟踪督查、夜间督查相结合。定期综合督查:每月对各乡镇防范体系建设督查排序;各乡镇班子成员分班带队督查,对各行政村防范体系建设每周督查排序。专项跟踪督查:根据工作重点,将防范体系建设分为人防、物防、技防三个专项工程,倒排工期,分组专门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夜间督查:督查组每月进行一次夜间督查,每晚19点至凌晨3点到乡入村,督查26个乡镇综治办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值班带班、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入村巡逻、村级看家护院、路灯明亮等治安防范开展情况。

四是完善分级奖惩制度。县委根据每月督查排序,对各乡镇实行奖惩,前三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800、500元,后3名分别罚款1000、800、500元;乡镇党委、政府根据督查情况,每周通报行政村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批评落后、表扬先进,每月对行政村进行排名奖惩,前3名的村奖励800、500、300元,后3名的村罚款300、200、100元。年终,县综治委组织评选一批县、乡、村、组治安防范先进工作者,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完善的治安防范体系,扎实有效的平安创建措施,有效遏制了犯罪、压降了案件,提高了公众安全感。全县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7%,治安案件同比下降9%2010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命案。营造了一个“居住者安心,往来者顺心,投资者放心”的良好社会环境,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09年11月份,我县先后接受了中央和省综治委的督导考核,中央综治委督导考核组给予高度评价:“鹿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效是全国少有、河南唯一,鹿邑的工作经验,我们将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11月25日,市综治委在我县召开了全市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现场会,12月11日,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和3、4版整版报道了我县平安建设先进经验,12月31日,市综治委下发2009第30号文件在全市推广我县经验。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我们的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与先进兄弟县市相比也有许多不足之处。2010年,我们将向先进县市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公众安全感排名进入全省前100位,力争进入前50位。

一是紧紧围绕“两抢一盗”、黑恶势力、命案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进行打击,实行案件限时破案分包责任制,对各派出所、警种的严打战果每月进行积分排名,累计成绩进行半年和年终奖惩,有效避免打击犯罪工作时紧时松和突击严打工作现象,确保 “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黑恶势力犯罪明显减少。二是加大投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重点单位建成视频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防范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 “大走访、大排查”平安创建活动,向群众发放《平安建设连心卡》,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四是参照省、市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电话调查模式,由县组织部门抽调若干名大学生村官,专门负责全县平安话访工作,每月对各乡镇公众安全感和基层政法单位执法满意度进行一次电话调查、排名通报、电视公布。同时,将话访中群众反映不安全、不满意问题,及时汇总反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存在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化解,县综治办负责督导整改。涉及执法满意度的,由县政法部门负责化解,县委政法委负责督导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五是由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每月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分类排序,定期通报。每月召开一次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工作评析会。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评析严打工作;电话调查组负责人评析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工作;县综治办负责人评析乡镇治安防范工作。根据每月通报的五个排序,每个排序第一名的单位作经验介绍,最后一名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六是重奖严惩。以全市年终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排序为奖惩依据。乡镇奖惩:对在全市排名前30位的乡镇,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类乡镇,奖励乡镇5万元,奖励乡镇综治办主任3000元,并作为后备干部人选优先提拔重用;对在全市排名后30位的乡镇,给予一票否决,直接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类乡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取消该乡镇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市排名后10位的乡镇,除给予单位一票否决外,对乡镇党政正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综治办主任、专职副主任、派出所长予以免职,一年内不予安排工作;对在全市上半年和年终乡镇公众安全感调查中,连续两次排名后10位的乡镇,对乡镇党政正职予以免职,一年内不予安排工作。基层政法单位奖惩:对在全市排名前30位的基层政法单位,奖励单位3万元,单位负责人作为后备干部人选优先提拔重用;对在全市排名后30位的基层政法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单位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在全市排名后10位的基层政法单位,单位负责人予以免职,一年内不予安排工作。

云帆高悬济沧海,剑器长啸保平安。我们坚信:今后,在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干群万众一心,奋力拼搏,一定会在创建“平安周口、和谐周口”进程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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