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关于调账的相关总结

发布时间:2018-07-06 10:09:09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关于调账的相关总结

关于调账的相关总结

【例题·综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材料制造,原材料及产品适用税率17%。该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16年9月30日,签约的税务师事务所在进行代理申报的准备过程中,发现下列财务会计资料。请根据相关资料回答有关问题。(2015年回忆版改编)

要求:

1.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说明(1)~(3)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写出账务调整的会计分录;

2. 根据(4)请写出9月份对该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3. 请写出9月末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进行有关核算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其他因素)。

(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需要做红字分录,可将分录中金额加方框,或在分录中金额前加“-”,或在分录中金额后标明“(红字)”。)

(1)9月3日,领用自产产品一批用于厂房改建,已知该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账面成本为100000元(包括外购原材料成本80000元,且已抵扣增值税)。该厂房的原值为180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7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答案】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关于调账的相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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