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车运价调整的请示(报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2-09-07 10:43:23

丰价[2012]12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和油价联动机制的请示

县政府:

按着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8]2号)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2710日组织召开了出租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考虑与周边市、县(区)出租车运价相衔接,拟定了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1基价里程:不分车型,统一为2公里。

2基价里程内租价:基本运价为7/次。

3车公里租价:9座以下面包车及排气量1.3L租价为1.4元;1.3L排气量1.5L租价为1.60;1.5L≤排气量租价为1.80

4空驶费:单程载客行驶超过5公里(不含5公里)部分,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空驶费。

5、租车等侯费:等侯时间超过5分种后计费,每分钟0.5元,不足5分钟免收

6、夜间服务费:2300至次日500,每车公里加收0.20

二、油价联动机制方案:

1、现行93#汽油零售价格7.31/升为基础,当93#汽油零售价格每升达到8.00元时,且稳定一个月,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回落至上述点时,且稳定一个月,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

2、当93#汽油每升达到9.00元时,且稳定一个月,取消燃油附加费,重新调整运价结构和运价水平。

3、本联动标准未考虑财政给予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因素。

4、运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实施,由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和客运出租车行业运营状况,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述意见,请县政府批示。

附件1:《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及油价联动机制听证方案

附件2:《丰宁满族自治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听证报告

0一二年七月十日

关于出租车运价调整的请示(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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