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暂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暂留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9-11-08 1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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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暂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暂留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 | |||
离校后本人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家庭电话: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邮箱: | ||||
申请内容:
本人经慎重考虑,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郑重地向学校提出:因接收单位尚在为本人办理户口,暂时不能签约(单位拟接收证明附后),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暂留在学校至2010年12月31日,并承诺:
1. 户口、档案暂留在校期间,如本人落实就业单位,本人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每周一、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2. 户口、档案暂留在校期间,如本人因非就业因素要求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转户口转档案的申请,并由本人自行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3. 户口、档案保留期间,学校仅负责办理因落实单位发生的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其余情况均须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在原籍办理,且毕业生不再享有我校学生的其他权利,如患病或意外伤害所需费用等,由本人自行负担。学校也不再负责为其开具与就业无关的各种证明材料;
4. 若本人提供的上述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有变更,本人有责任及时通知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如本人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同意:由学校于2011年1月10日后按本人所提供的地址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造成派遣材料投递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康凤 联系电话:010-********
第一联(毕业生留存)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暂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暂留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 | |||
离校后本人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家庭电话: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邮箱: | ||||
申请内容:
本人经慎重考虑,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郑重地向学校提出:因接收单位尚在为本人办理户口,暂时不能签约(单位拟接收证明附后),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暂留在学校至2010年12月31日,并承诺:
5. 户口、档案暂留在校期间,如本人落实就业单位,本人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每周一、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6. 户口、档案暂留在校期间,如本人因非就业因素要求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转户口转档案的申请,并由本人自行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7. 户口、档案保留期间,学校仅负责办理因落实单位发生的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其余情况均须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在原籍办理,且毕业生不再享有我校学生的其他权利,如患病或意外伤害所需费用等,由本人自行负担。学校也不再负责为其开具与就业无关的各种证明材料;
8. 若本人提供的上述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有变更,本人有责任及时通知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如本人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同意:由学校于2011年1月10日后按本人所提供的地址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造成派遣材料投递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康凤 联系电话:010-********
第二联(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留存)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