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2018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发布时间:2018-01-05 16:47:25

留学生2018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留学生2018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一、办理条件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应具备的条件:()年龄在48周岁以下;(二)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三)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申报-人事人才-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用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时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依次选择“业务申请-留学人员引进(个人)-确定-业务办理-留学人员引进(个人)-新增申请”,按页面提示逐项准确填报所有申报信息,保存返回后,点击“上报申请”。

  注意事项:

  (1)所有标注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

  (2)“留学前档案保管单位”,如有,须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市、县、区,严格按户口本内容选择,没有具体到哪个区的,选市辖区;

  (4)“呈报单位”选择: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5)“学习/工作简历”中,“是否取得资格认定及资格认定编号”栏目,除海外留学经历选择“是”之外,其余简历需将此项选为“否”;

  (6)最后一条简历的截止日期为申报的当月,如9月申报的,日期写为2015-09-30;

  (7)家庭成员中,未婚的,填写父母完整信息;已婚的填写配偶(子女)信息。配偶、子女需要随迁的,可以先点下方随迁,再填写内容;

  (8)调动人员登记信息中,“迁出地/当前户口登记地址或单位”需按原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没有写明省市的要补充写上。“迁入地户口登记地址”及“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个人无法填写,由我部工作人员受理时填写。

  2、申请委托:申请人带齐本人《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及副本和身份证等原件前往高新区分部(取号办理),经初审合格后,开具调档函;无需调档的则可直接带齐“三、申办材料”所列的相关申办材料到分部取号办理。

  3、办理调档:由申请人将《调档函》寄回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如属高中毕业即出国留学,原籍无人事档案的,将由我部建档;

  4、申报审批:申请人档案到达后(可登陆深圳人才网左侧“到档查询”栏目查询),带齐相关材料交至分部(取号办理),审核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费,由高新区分部报外专局审批。

  5、领取调令:申请人登录首页左侧“人才引进进度查询”查询进度,状态显示为“审批-批准”的,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高新区分部14号窗口领取入户资料(注:深圳户籍人员无此项材料,查询状态为“审批-批准”或“报到”的,即留学生接收手续办理完毕,《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由我部直接存入本人档案,如户口仍在学校,迁移户口需使用,请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分部取号后借用,用后请归还)。

  6、办理迁转户口及落户手续。

  三、申办材料

  1、《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1张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办理要求详见深圳市外专局官方网站

  ● 办理地点: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楼)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及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办理地点: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备注:公派出国或赴港澳地区的访问学者提交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应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应含有籍贯信息,含户口本首页,须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实表现证明》由拟引进人员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原档案保管单位开具,须注明拟引进人员(含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未参加六四、法轮功等组织和活动,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6、《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国内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国外结婚的提供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注:中英文以外版本的,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8、如申请同时办理配偶随迁(配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配偶随迁承诺书(收原件);

  2)配偶学历证明材料;

  3)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与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材料要求一致),如配偶为农业户口,须先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

  4)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与申请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要求一致)

  提示:留学归国人员配偶如属无业或待业人员,可申请随迁,但办理随迁可能导致不能保留原有干部(或工人)身份,退休时工龄的确定及社会保险金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自行负责,请申请人慎重考虑。

  9、如申请同时办理子女随迁的,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为12个月;

  2)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与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材料要求一致)。

  注: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其子女随迁须待本人入户后,再另行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户口本中,户籍信息应真实完整,须有籍贯信息,提供户口本首页,须盖公章

  2、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其子女随迁须待本人入户后,再另行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

留学生2018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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