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16 17:51:02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宗旨“全心全意位同学服务,诚心诚意受同学监督”

第二条:我们的准则是“真实、细心、高效、负责”要树立严谨工作作风,重视创新精神培养,想他人之未想,为他人之所为及。

第三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增进部门凝聚力,强化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特此制定此规则。

第四条: 组织部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地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第一条:收缴团费,团籍注册,团组关系转移等重要工作。

第二条:发掘并审核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第三条:做好党团重要精神传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第四条:积极配合院团委组织好经济管理学院承办的各项大型活动。

第五条:领导学院团组织建设,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做好部门对应班委培训及考核,提升团组织工作效率。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 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做好干部调配工作,提出调整建议。

3. 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并主持好会议。

4. 负责做好年度和有关总结工作。

5. 负责完成分团委和校领导交给的各项有关工作,并协调组织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6. 负责检查、督促组织部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关心部内同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负责考核部内同志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协调部内同志的有关工作。

副部长职责:

1. 负责团干的培养、考核及评比。

2. 对本部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参与对其培养、考核。

3. 做好本部工作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起草我部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4. 认真调查掌握干事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部长。

5. 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干事职责:

1. 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2. 尊敬团委书记,老师,及各位委员。

3. 积极参加分团委举办的各项活动。

4. 遵守组织原则、纪律、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服从团队工作需要。不断释放热情,不断完善自我,勇于创新,讲求工作技巧。

5. 定期形成总结材料,上交给部长或副部,如在工作中发现内部问题也可向上级组织汇报。

6. 责任新强,细心、耐心、专心,待人诚恳,态度端正,愿意服务同学。

7. 准时参加会议,每次开例会时做好记录,部长和副部不定时检查。

第四章 成员权利

第一条:对本部门各项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在本部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三条: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权利。

第五章 成员义务

第一条:文明爱国,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尊师重道,维护教学秩序。

第三条:遵守本部门章程并积极投入本部门工作,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第四条: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

第五条: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第六条: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善战"能够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进入办公室不得喧哗、不得抽烟,保持衣冠整洁,借用团委公共用品做好登记,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每次例会实行考勤。

第三条:请假需在会议前请,且需本人请假。

第四条: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五条:开会时需遵守纪律,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二〇一四年四月

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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