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25 07:53:35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黔府发[1999]36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7.30

【实施日期】1999.07.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0)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

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黔府发〔1999〕3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通过对国外、省外开放和省内各地区之间的开放,带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跨世纪发展战略。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开放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

实现富民兴黔的宏伟目标,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最大可能地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通过扩大开放,促进观念转变和机制转换,带动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全省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贵州经济的起飞创造条件。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进一步扩大开放、切实搞好招商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来看待,作为全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使之成为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动力。

二、进一步理清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工作思路

第一,要把扩大开放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第二,把扩大开放与企业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资产流动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第三,把开发本地资源与省内外、国内外市场需要结合起来,把工业的开放与农业、服务业的开放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全方位的开放格局,通过开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第四,把鼓励外商投资与吸引国内各类投资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第五,把综合性招商与专题性招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招商引资积极性。第六,把改善投资硬环境和改善软环境结合起来,有效地借鉴和吸收管理、技术和国际经贸经验,着力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三、进一步明确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

首先是国内沿海发达省市各类企业;其次是台湾、港澳和海外华侨、华裔客商;再次是日本、东南亚及欧美各类客商。海外招商的对象应巩固与港澳台、东南亚地区联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欧美地区,注意吸引跨国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和世界华商500强来黔投资,逐步发展与西亚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

四、进一步明确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近期目标

力争进出口总额有所增长;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除国家计划投资外,每年引进省外资金增幅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同时,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全省投资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结合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

五、对外来投资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一)用地优惠:根据外来投资者(包括省外、海外投资,下同)的投资额、经营期限、投资方向及科技含量,土地出让价格和土地使用费的收取实行分档次优惠。优惠幅度可掌握在10%-30%之间,具体办法由省国土管理部门商有关单位制订,报经批准后执行。

(二)税收优惠:根据外来投资者的投资额、创汇额、经营期限、投资方向及科技含量,对企业所得税及其它地方税实行先征后返,具体办法由省财政、税务部门商有关单位制订,报经批准后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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