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接社委托合同
发布时间:2020-09-17 00: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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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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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地接合同
xxx国际旅行社与境外地接社委托接待合同
本合同缔约各方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旅行社条例》
设立的中国法人,依法享有组织中国公民(包括自中国出境
的外国或地区的公民,下同)出境旅游的经营权,注册地址:
乙方系依照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接待中国公
民在其本国(或地区)旅游的经营资质。经营地址设在。甲、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中国公民在乙
方所在国(地区)旅游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同意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 (含旅游者个人,下同)
委托交由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
要求,统一使用接站牌和车牌, 安排旅游团的旅行游览活动。
2.本合同是针对甲乙双方就委托事项的原则性规定,不
是就委托个案的具体约定,但适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个案。
委托个案的具体约定以甲乙双方就接待事项的往来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约定的其他确认形式认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通知及确认
1.甲方应在旅游团进入乙方国(边)境之日前根据甲乙
双方相互约定的日期以
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
预报委托接待的团队信息;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预报 2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予 以确认,临时新增的旅游团除外。
2.甲方应当在旅游团进入乙方国(边)境之日前 5个工
作日内,以本合同约定的形式向乙方提供下列接待计划:
(1)接待标准;
(2)游程安排;
(3)旅游者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
国籍、证件名称、号码);
(4)所需酒店标准及房间数;
(5)入境航班或车次;
(6)餐饮标准及要求;
(7)旅行车辆要求等。
3.在确认接受甲方要求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接待计划
后_2_个工作日内以本合同约定的形式确认并列明以下内容:
(1)确认接受甲方的接待要求;
(2)需要对甲方接待计划提出修改的,提出具体的修 改建议;
(3)导游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