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28 01:43:19

一级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50床,其中20床为产科病床):

一级综合医院至少配备35名卫生技术人员,所设置的科室至少有一名执业注册满五年并且注册执业范围相一致的执业医师。具体科室配备人员最低标准如下:

一、妇产科

1、医师: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的医师至少6名,其中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应有2名,主治医师2人,医师2人。

2、助产技术人员:妇产科护士10人(助产专业不少于6人),其中主管护师至少2人。

二、内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三、外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并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麻醉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并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五、耳鼻喉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六、中医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七、儿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八、医学影像科:至少有1名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并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

九、医学检验科:至少有1名检验师

十、药学人员:至少有2名药师(其中西药师1名,中药师1名)

十一、护理专业人员:妇产科护士除外,另需要10名护士(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人)

一级医院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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