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

发布时间:2020-09-29 09:19:24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试行)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件适用于本院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条 教授、副教授的资格条件见“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 二 章 讲师资格条件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综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资格:

1.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三)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讲师资格的人员。

(五)证书要求

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四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要求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的能力,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二)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1.独立系统地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2.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3.有1篇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

(三)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论文1篇以上。

2.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 三 章 助教资格条件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学士学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期满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3个月以上,且期满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第 四 章 附则

第六 本条件中任职年限的计算是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底止,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第七条 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均截至申报的前一年年底为止。

第八条 本条件中规定的论文,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得的。

第九条 本条件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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