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7 10:43:20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的实施方案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 〕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卫联字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征集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入伍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武装部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为学生处、武装部、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研究生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学校武装部下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征集对象和报名方式

根据北京市征兵工作的相关安排,我校每年征兵入伍的主体对象为

1、当已毕业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经进行兵役登记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没有进行预登记的毕业生能够回原就读学校补办预征兵登记手续,再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2、本科四年级的学生。

3、依法应当缓征的在校就学大学生,特别是当年入学的新生。本人自愿应征而且符合条件的,能够申请入伍。可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直接报名。

三、学校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政策

1、积极认真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的相关政策。

2、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已交的当年住宿费由学校全部返还

3、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回学校复学后,免其原学制内一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将酌情再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4本科生退出现役复学后,如有转专业的需求,经院系申请、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在相近专业进行转换。

5、退出现役学生正常毕业就业时,学校将给予重点推荐。

6、退出现役学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在学生服兵役期间,学校保持与学生及其所在部队的联系,关心学生成长,并对其所在部队给予适当支持。

任务分工

1、学生处、武装部、宣传部院系应共同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做好征兵动员及退伍学生和入伍学生的欢迎欢送工作。

2、武装部明确当年征兵政策,统筹工作进程。及时向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及院系通报当年征兵入伍及退伍学生名册。

3、教务处、院系负责落实学生入伍当年的成绩记载工作、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及档案保留工作、退伍学生的复学工作。

4、财务处、后勤处、学生处协助做好宿舍退费、学费返还或代偿、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奖学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手续办理工作。后勤处及时做好退伍学生宿舍的安排。

5、研究生部负责落实好关于退役学生保研、考研相关政策。

6、保卫处、武装部负责共同做好应征学生的政审工作。

7、武装部要注意发挥退伍复学学生在学生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要做好入伍学生及部队建军节期间的慰问工作。

8、院系要协助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审材料准备、学习成绩及复学安排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及北京市的优抚政策。

北京工商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国家及北京市大学生征兵入伍优抚政策

(一)北京市教委、公安局、民政局、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卫联字1号)中,明确对应征入伍大学生的优抚待遇政策如下: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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