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司内行走路线及劳保穿戴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12 17:40:44

山东某某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公司内行走路线及劳保穿戴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行车行人安全,各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现对公司内行走路线及劳保穿戴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1、标准要求

1、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靠。

2、运输车辆装卸货物时,不得停靠在斑马线上。

3、凡已划定人行道的,行人须按已划定线路行走,严禁逾越。

4、公司员工及外来参观业务人员,必须穿戴劳保护品。(附<某某公司内各区域劳保穿戴明细>

二、检查考核

1、监督检查任务分工:行走路线的监督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劳保穿戴的监督由安全科、技术科、质检科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的科室要采用定期、不定期、普查、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把监督检查任务落到实处。

3、负责监督检查的科室每周一次汇总本周检查情况,报分管副总,并在公司周一例会上进行通报。

4、对不执行本规定标准要求者,一经查出,是公司员工的,作罚款处理,不按路线行走罚10/人次,劳保10/件次,并对员工所在单位进行扣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是外来人员的,由保卫科负责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由保卫科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泰山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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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司内行走路线及劳保穿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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