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25

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教师德育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德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德育工作责任制。(学校与教师签订德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认真加以考核。 二、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务处要共同负责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德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 三、学校要认真落实教师德育工作“双评”制,每学期进行一次,了解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四、学校、教师在年终总结时,要把德育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以总结分析。
五、学校实行每周评一次优秀班集体流动红旗,综合广大师生、学生处等部门的评价确定。 六、学校要制定班主任德育工作管理考核细则及班级日常检查评比细则,月对班级日常管理、实施德育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情况通过公示栏公开,核结果要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对班主任的总体考核之中。科任教师考核课堂秩序、差生转化、参加校班活动、德育渗透、教育教学行为等方面。教师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存入德育档案。学校要根据德育目标针对不同学生年龄特点,精心设计安排适合学生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七、学校每学期对教师德育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采取量化制。
八、学校每学期要召开家长代表座谈会,倾听社会对学校的评价,每学年召开一次学生民主评议座谈会,倾听学生对教师教学和管理的意见,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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