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列动作要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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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列动作要领摘要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
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本条令没
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总部、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三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
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第四条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司令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起表率作用,并对部
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第二章队列指挥
第六条队列指挥位置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
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法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
换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队列指挥要求
(一)指挥位置正确;
(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五)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队列队形
第九条基本队形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
队形。
第十条列队的间距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
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第十一条班的队形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
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班的队形
摩托化步兵班通常按照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或者狙击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身高列
队。
(二)装甲步兵班的队形
装甲步兵班通常按照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驾驶员、副驾驶员或者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身高列队。
第十二条排的队形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排的队形、装甲步兵排的队形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二)排长的列队位置
横队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第四章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立正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
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口令:立正。
要领:听到“立正”的口令,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动作标准与要求:
立正时姿态端正,精神振奋,军容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