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09:33:50

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

为充分彰显公司“人本、人和、人真、人善”的人文关怀以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并激励广大员工士气,打造“至信、至义、至忠、至诚”的高效团队;为弘扬“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为树立典型,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激励各员工、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迎难而上,在各级岗位中再创佳绩,推动公司在2015年实现市场业绩、技术技能、管理水平等全方位跨越式发展,使公司朝着“百年长青”的企业战略目标迈进。为让员工提前熟知先进模范的标准和要求,自觉修正、完善思想和能力,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实现个人与公司一同发展,共同进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集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原则

1、申报人员或团队应以“以企业大局为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为主,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最大化为准”为依据,工作事迹务必彰显部门、干部、员工为公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中长期企业发展价值;

2、申报人员应获得员工普遍认同,有“没有借口、乐观自信、爱于奉献、保证完成任务”之精神,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事迹材料的内容须附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

3、除特殊要求外,凡正式员工均具有个人荣誉候选人资格;

4、除可同时被评为“年度销售之星”、“年度全勤奖”外,其他荣誉称号原则上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选,不重复表彰,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最终由公司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决定;

5、“年度销售之星”候选人由总经办、集团财务部根据市场各部员工2015年度(业绩计算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累计业绩排名情况直接推选;“年度全勤奖”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勤记录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评选标准直接推选;其他所有评选奖项候选人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申报(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个奖项各部门申报名额不超过一名),或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举荐。

6、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有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另设置总裁特别奖。

7、集团总裁享有一票否决权,各奖项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无合格者,保持空缺。

8、除年度全勤奖外的其它个人荣誉奖项,候选人在评选周期内须满足:

A、未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的行政处罚;

B、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总次数不超过5次(含5次);

C、年度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

D、在考勤上无旷工记录。

二、评比、表彰荣誉称号及奖项设置

奖项名额因评选条件要求而不能达到全额或该奖项没有人员符合时,按照评出的实际名额颁奖或经公司研究决定将空出的名额改设为其它奖项。

三、各奖项评选标准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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