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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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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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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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上报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
填报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了掌握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投入政策。
二、调查范围: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包括全省、省本级、地(市)、地(市)本级、县(区)和县(区)本级。
三、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四、填报时间: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五、填报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一律按照计量单位取整。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或某项指标值没有,均须填“0”。六、填报方式:
1.本表由各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厅局填报。
2.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委(局)报送,各地区科技委(局)负责催报和数据审核。3.在线调查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省级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包括报表封面盖章件和全部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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