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标准)(同名2839)

发布时间:2023-03-14 06:04:39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级标准(同名2839
附件2-2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苏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图书馆建设。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公共图书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文化馆建设。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标准)(同名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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