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宿舍楼文明公约

发布时间:2014-05-24 17:52:12

***高中教职工宿舍区文明公约

 

为了加强教职工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公约。希望全体教职工共同自觉遵守。 

1. 同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邻里间和睦相处。 

2. 自觉遵守小区卫生,爱护小区环境,各户要按《教工宿舍区保洁值日表》的安排,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3.(尽量在每天早上7时前)将垃圾废弃物投入到指定垃圾箱,不得随意涂鸦和张帖宣传图片等。 

4. 宿舍区内不饲养家禽及可能对他人产生伤害的宠物。 楼顶天面、小区地面不能堆积泥土种植植物。

5. 楼上住户凉晒衣物时,注意不要将下面楼层住户的衣物弄湿、弄脏。  

6. 保持宿舍区的安静,午睡期间及晚上11:00以后不要大声喧哗,不制造影响师生正常休息的噪音。

7. 爱护公物,爱护花木,不践踏草坪。 

8. 注意上下水道的使用,做到废纸等杂物入篓,楼上楼下互相关照,保证上下水道、化粪池通畅。 不得在小区内清洗带有泥沙的机动车辆,以免排污水道堵塞。 

9. 教育子女不乱涂乱写,不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不到教学楼区玩耍,不影响教学,不损害公物和树木花草。  

10. 增强安全意识,贵重物品加强保管,出门关锁好门窗、水电,不留生人住宿。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加以盘问,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进出校门时,要配合安保人员的管理,尊重安保人员。 

11.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严防事故发生。 

12.  注意交通安全,校内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过马路要当心。 

13.   公共场所(如过道、楼梯口、走廊、配电楼梯间等)不堆放杂物、车辆,以免影响他人行走、制造安全隐患。 

14.严禁将房屋租给学生。不提倡将房屋出租给校外人员。出租户及承租者必须到派出所、学校保卫科等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否则学校有权拒绝承租者进出校门。出租户负有督促承租人员尊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共同遵守本公约。

15.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

教职工宿舍楼文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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